正文 第十章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1

宁瑶照例早晨起来查看拍卖行的邮件,顺手打开微博,忽然发现,许久没上过的微博竟收到了一条长长的私信,是关于白羽的故事,落款是一位来自美国华人,ID是NIC。

Nic发来的内容让她很是震惊——

“关于你的这块翡翠,我正巧知道一个很真实的故事。在我没有忘记这个故事之前,希望还能有别人知道。十五年前,在纽约布鲁克林最脏乱差的小巷里,住着一家穷困潦倒的华人。有一天,这个华人接到了一个工作,有个华人雇主雇他带走某个有钱人家的小孩。男人接下了这个工作,顺利在某一天的晚上带走了小孩。那位华人雇主却只拿走了小孩身上的翡翠,嘱咐男人把小孩安全送回去,就仓促地离开了。”

看到这里,宁瑶一惊,之前闻人淮不肯告诉她和大老板的谈话内容,她见他如此平静,以为事实真相并没有那么严重,如果这个博主说的是真的,那么……

她忍耐着心中的波涛暗流,继续看下去。

“那位雇主离开之后,男主却没有按照原计划放走孩子。他联系了孩子的家人,让他们送一笔不菲的赎金过来,可是联系了几次都被拒绝,对方说自己的孩子并没有丢失,让他不要再恶作剧。男人以为自己得到的联系方式是错的,但他知道孩子身上那个翡翠的价值,断定他来自非凡的家庭。他被冲昏了头脑,企图从孩子那里得到更多关于他家人的信息,然而那个孩子什么都不说。直到十来天之后,小孩被警察找到。”

宁瑶看完,觉得里面许多信息都和他们之前找到的线索吻合,如果是编的,应该不可能编得一点错都没有,时间地点都是对的。

她紧张地敲下一行字:“你怎么会知道这个故事的?”

过了几分钟,NIC回复:“我忘了说,那个男人有个儿子,他算是一直目睹了整个事件的过程,最终,他的父亲也再没有从那场错误里回来。”

“你就是男人的儿子?”

“是的。”NIC发来一个平静的笑脸,“其实这个世界上,犯错就要受罚,天经地义不是吗?我的父亲,他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代价。”

宁瑶愣了愣,忽然间不明白他把这个故事发给她看的用意,从他的言辞之间,他并不是要为自己的父亲复仇或者惋惜,那又是为了什么呢?

“你为什么要把这个故事告诉我?”

“我当年偷偷跟着父亲去到过那个仓库,我看到父亲做错了事,十五年过去,一切都快被掩埋,可我总是会不断梦见那些画面,如果当时的我有能力阻止我的父亲,也许一切就会不一样了。我现在依然后悔着,无意中看到你的这条微博,我对那块翡翠的印象非常深刻。”

他发了一张图片过来,图片上是白羽,虽然有些模糊,似乎是慌乱之中匆忙拍下的,但可以很清晰的看出就是闻人淮的那块翡翠。

“如果有机会的话,等我回国的时候,我想见见当年那个孩子。你应该认识他吧?”

宁瑶半天没回话。

NIC以为她在犹豫,发了笑脸过来,问道:“你在犹豫,是害怕我为了复仇而来吗?”

宁瑶没有那么想,只是她的思绪一下子混乱了。她告诉NIC这个事她还需要征求一下当事人的意见,得到允许再回复他。

NIC同意了。

宁瑶关上电脑,感觉脑子像突然被灌进了风和水一样,呜呜乱叫。如果NIC的故事是真的,那么也就是说,当年那个雇主其实就是沈北洋,他让人带走了闻人淮,并拿走了他的翡翠,而如今他却以沈南朝父亲的身份出现了。

闻人淮如此平静的告诉她一切都解决了,那么也就是说,他不会再去追究这件事。

所有的伤痛,他决定一个人去承受。

真是……太傻了。

2

邮箱的提示音响起来,是何医生给她发来了邮件,告诉她闻人淮治疗的近况。她将NIC的事告诉何言,希望能对闻人淮的病有帮助。

突然想到明天就是七夕,宁瑶又补充道:“明天是传统的七夕情人节,这一天的闻人淮是宁瑶一个人的。提前秀了一下恩爱,请见谅。”

宁瑶小时候常常在想,爸爸妈妈每年都喜欢一起过的七夕,究竟有什么不同呢?是风和夜都会化成海浪那样温柔的拥抱你,还是就算下雨都会蒸发成甜的香味?

这些都是老妈悄悄告诉她的。

于是,今年的七夕,老妈也偷偷给宁瑶发来了她和饲养员老宁每年的清单。七夕一定一定要做的事情,TOP1——看电影!

傍晚之后,在宁瑶的再三恳求下,陈经理才答应让保镖在很远很远的地方跟着他们就好。什么也不知道的闻人淮在看书的间隙中抬眸看了一眼忙前忙后的宁瑶,而后,他合起手上的书。

宁瑶今天很不一样。长长的黑发烫卷了,而且还特意换了了一身嫩绿的连衣裙,眉眼比以往都要看着温顺可爱,像只要去参加婚礼的小兔子。

宁瑶感受到灼灼目光,那目光是熟悉而深邃的,她侧头去看,看到他正直直的盯着自己,丝毫不掩饰自己的目光,她脸色一红,低头假装去拿外套。

“你早上收到的快递就是这条裙子?”他问。

宁瑶点点头,一大早老妈就给她寄来了一个快递,里面放着老妈当年第一次和饲养员约会时穿的必胜裙子,顺便还附带了老妈亲手写的,长长的约会加油信。

她转头望着他,脸色微红的打断他的注视:“这只是一个幸运的礼物。所以你现在到底要不要跟我出去约会?”

闻人淮不置可否的盯了她一会儿,忽然眉目舒展,淡淡一笑:“要。”

七夕之夜,整个城市仿佛都从沉睡中醒来了,灯火明亮,热闹非凡。

宁瑶望着拥挤的人群和阑珊的灯光,有些担心的回头看了一眼身边的人——闻人淮穿着大大的风衣,兜帽盖住了头,墨镜和口罩全都严严实实的捂着脸,他双手插兜,随性的立在人群里,高大挺拔的身躯和异于常人的打扮非常耀眼,不,其实他本身就是很耀眼的,黑暗之中尤为特别。

宁瑶知道他不喜欢人群,望着车水马龙的街道任然有些担忧,走向电影院的路还有一段距离,这对他来说,也是一种新的挑战吧?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人群吗?”她微微一笑,仰头望着他,虽然从他的墨镜口罩里已经看不出一点他的样子。

他淡道:“你喜欢热闹的地方。”是的,她和所有正常的女孩子都一样,她们喜欢热闹的人群,喜欢充满了阳光的地方,喜欢甜甜的食品,仿佛天生就是阳光派的。

宁瑶却意外摇摇头人,她伸手将他的手从风衣里拉出来,握在手中,心情很好:“错,因为在人多的地方,我可以牵着你啊。”

真是,意外而惊喜的答案。

她看不到他的表情,但手心在他的手中,彼此都感受着那抹秘密而细腻的温度,他什么也没说,她也什么都没说,只是默契的握紧了对方的手。

她仿佛可以看到墨镜后的他,眼中似乎闪过一丝浅浅的笑意,于是,他们就这样走入人群。

街上有庙会的人在游街跳舞,宁瑶一直紧紧握着他的手,生怕他被路过的人碰到,闻人淮却并没有多么在意,他在她身边走得很慢,像是真的在逛街一样。当游街的人群拥挤而来时,宁瑶正想去拉他,没想却先被一把拉近了怀里。

她靠在他的怀中,非常清晰的听到了他有力的心跳声,一下一下,她如同第一次听到声音似得那样新奇,睁大了眼睛,将耳朵贴紧他,想好好听一听,曾经那么遥远的他。

他很放松,在人群里一点都不紧张,他偶尔还很享受,他并不是讨厌人群。

宁瑶想起自己,七八岁就跟着父母去了这世界上的很多很多地方旅行,十五六岁已经独自走过了很长的路,看了很多不一样的风景,她多想告诉他,那些神奇的美丽与伟大,越想到如此越是心疼无比,他因为生病,可能连七夕这样热闹的景色都是第一次看到吧。

沈南朝说,他每次出门都非常非常麻烦,保镖和管家都会牢牢跟在身边为他建立一个保护圈,所以长大后,他就再也不喜欢出门了。

这个世界有多好,他都还没有看到。

所以他怎么能一直活在黑暗里?

等人群过去了,闻人淮低头去看怀里的宁瑶,只见她匆忙抹了下眼睛,一下子笑起来,眼眸像被洗过一样特别亮:“走吧,我们去看电影。”

电影是七夕特供的爱情片《这个世界上我最爱你》,绝对不是闻人淮喜欢的题材,但是因为买的是凌晨的票,只能勉强买到排片最多的了。

不过因为已经很晚,电影院里倒是人少了很多,空空的坐着三两个人,气氛特别好。他们坐在最后一排,灯光暗下去之后,仿佛一切都回到了最安全的区域。

闻人淮拿下兜帽和墨镜,黑暗之中,终于露出清俊的眉眼来。坐在他们不远处的事一对热恋的小情侣,两颗脑袋在光影之中,越靠越近,最后重叠在一起。

宁瑶也看到了,她有些不好意思的移开眼睛,落到大屏幕上。心想的是,他应该是第一次到电影院里看电影吧,不知道屏幕的光会不会太亮了……

“宁瑶。”思绪凌乱中,听到他醇厚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什么……”

她看不清他的表情,但不知为何却能清晰的感觉到他晴朗的眉目里,带着流水般的笑意,她一下觉得老妈说的那些感觉全都涌上了心头,温柔的夜和风,还有空气中化成甜味的水汽,所有温度都来自于偶尔和他触碰在一起的肩和衣角。

他拿下口罩,探近她的耳边,轻声道:“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黑暗吗?”

宁瑶一怔,一抬眼就看到前面那对正在接吻的情侣,被他呼吸掠过的地方,“唰”的一下就红透了。

她没回答,他就那样在黑暗中盯着她的侧脸看。宁瑶极少会害羞,这样缩着脑袋不敢侧目的样子是第一次,让他觉得很有趣。所以他一直看着她,好像失明的人突然重获光明见到绚烂的烟火,又好像溺水的人看到隔岸的船只,那样用力而专注。

宁瑶却只觉得今天的闻人淮也是不一样的。他笑了好几次,也没有拒绝她过分的亲密举动,他甚至离她这样近,在他清醒的时候。可是她想得太多,就会让她有种莫名其妙的恐慌感,犹如将死之人的回光返照。

他一直不接受她,可是现在他如此温柔。

她不去想那些不可能,也不去想那些可能,只想好好活在这一刻。

闻人淮轻柔的将她的脸移到自己面前,在斑驳的光线里,他直直盯着她的眼睛,那里仿佛有海岸最远处的灯塔,遥远的亮着,他回到他的梦里。

她紧张起来,问他:“你是不是……不喜欢看电影?”

“不喜欢。”他摇头。

“那你为什么……”

他侧头吻下来,夺走她最后一点甜腻的空气。而她最后只听见,电影的主人公在吵架。

——你不喜欢逛街不喜欢购物不喜欢看电影,为什么还要陪我出来?!

——是,我就是不喜欢这些东西,真的烦透了。

——但是,我很喜欢你。

3.

沈北洋的病情恶化了。

沈南朝匆匆从工作室赶到医院,看到躺在病床上的父亲身上插满了管子,几乎都要看不出来原本的样子,他吓了一跳。

“老头儿,你怎么变成这样了。”愣了一下,最终还是挤出笑意来,他说:“特别丑。”

沈北洋斜了他一眼,也不能像以前一样抬手打他了,用眼神示意他坐下,他把氧气罩拿下来,缓了一会儿,才和他说:“别耍嘴皮子了……臭小子,过几天你回公司去,叔伯们会把他们会的东西都教给你,你就好好学着,听见没?”

沈南朝拿了个橘子,低头慢慢的剥着,然后用指甲一点一点抠进橘子皮里,特平静的说:“我不去,臭老头儿,你知道我最讨厌你那个公司了,我的工作室那么忙,怎么有时间去给你管公司,等你自己好了自己去管。”

末了,又小声加了一句:“我过两天带游戏机过来,等你好一点我们就一起玩儿吧,小时候我过不去那关,你没陪我过,我一直存着档呢。”

沈北洋点点头,最后却又摇摇头,他再没喊他“臭小子”,而是喊了名字:“南朝,我知道你在害怕什么。你要知道,什么情况都不是最好的,也不是最坏的,就算真的是最坏,那么,这一切也一定是有他的安排的。”

沈南朝听不懂,忽然觉得临出门抓进口袋的那把薄荷糖特别沉,沉得他都受不了了。

然后,沈北洋颤着手从枕头下拿出一封信,递给他:“如果我挺不过去,这封信,你帮我交给宁小姐。”

沈南朝一怔,“给宁瑶?你为什么对她那么关注?”

沈北洋顿了顿,脸上瞬间出现了为难的神色,关于这些事,他早答应过闻人先生不告诉南朝的,可是没想到自己的病情恶化来得那么突然。将死之人,或许真的对赎罪很在意,至少,他不能就那么安安静静的走了。

“我很早就认识宁小姐了。”沈北洋叹了口气,“你没注意到吗,宁小姐不像一般人家的女孩子是不是?因为她真不是,鼎鼎有名的宁氏投资公司,你应该知道吧。”

宁氏的确是很知名的大公司,可是……沈南朝点头又摇头,一下子感觉自己的脑子有些堵,最初觉得宁瑶有些不一样,但又说不上来哪里不一样。

“一年前,公司人事部提上来的简历里,我看到了宁瑶的名字,我认出了她的身份,于是就让陆秘书把她招到了你的工作室。原本是念着宁家背景殷实,人脉广阔,如果有一天我去得太早了,你要是做了宁家的女婿,那么我也可以放心了,不过没想到,最后的结果确是这样的。”他苦笑了一声,“你倒是喜欢上人家了,可人家不喜欢你。”

沈南朝也笑了,“都怪你没把我生得优秀点。”

贫了句嘴,他又找到了问题的关键:“你和宁家有什么渊源?”

果然是父子,从沈北洋的语气中,他就能听出沈北洋有深意,于是,沈北洋也不再隐瞒了,尘封的过去,终还是有要揭开的一天。

沈北洋说:“关于白羽的故事,闻人先生让我保密,想必他也想保护你。但是我每天面对你,实在无法平静。十五年前,我做了一件非常非常错的事情。我和宁先生曾在公司起步时合作过一次,后来在走到绝境的时候,我只好又去求他投资我的公司,但被他拒绝了,当时的我还算年少气盛吧,走到尽头就选了歪路,听说宁先生一家到美国度假,我雇了人带走他的孩子,想借此得到一笔钱,再把孩子还回去。后来那个男人的确从宁家度假的别墅里带走了一个孩子,但不是宁瑶,而是……”

“闻人淮。”沈南朝说出这个名字时,手中不由用力,橘子皮被指甲贯穿,他却仿佛不知道一样。

他想过父亲和闻人会有牵扯,但没想到是这样坏的牵扯。

“是的……我拿走了他身上唯一值钱的翡翠,也就此得到了救命钱。我吩咐男人不要伤害孩子,立刻把孩子送回去,但他似乎没听我的话,悄悄又把那个孩子关了十几天。听闻人淮说,那人想借此勒索他的家人得到更多的钱,只是,他联系的却是宁瑶的父母,根本不是闻人淮的家人。那十几天里应该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所以闻人淮从那以后就就无法见光……”

难怪他会说,就算现在因病去世,一切也会是最好的安排。因为他觉得冥冥之中有因果,法律惩罚不了的罪恶,总有命运会来惩罚你。

沈南朝不知此时此刻自己该做什么,他只觉得这十多年来自己在闻人淮身边,给这个好友带来的并不是漫长岁月的陪伴,而是……另一种命运的不公罢了。

他甚至连真相都不想告诉他,他还让他做那个一直无忧无虑的沈小爷。

他以为他认识他还不够早,他以为他一直是对他更好的那一个,他以为他这个自闭的家伙应该很感谢他的出现吧,他以为这么多年来是他在纵容任性的他。

可是被宠坏的家伙,其实是他沈南朝啊。

十多岁那年他熟悉了翻过闻人家的墙,那是因为闻人特意嘱咐保镖不要管他,他喋喋不休的一整个夏天闯进他的世界,而一向讨厌被烦的他只是被迫了接受了会和他成为好友的事实。

他看起来很冷漠,他什么都不关心,他只是不让臭屁的沈小爷被拆穿而已。

多混蛋。

4

宁瑶接到沈南朝电话的时候,她正迷迷糊糊的在打瞌睡。夜已经深沉,她靠在公园的椅子上,闻人淮枕着她的腿已经睡熟很久,手指轻轻勾着她的手指,地上胡乱丢着刚才被卖花的小孩子忽悠买的玫瑰。

天际有很多星星落下来,空气静得犹如他们在阁楼看星星那个夜晚,穿越时空一样的错觉。

微风特别舒服,如果不是沈南朝来电,宁瑶几乎以为自己要睡过去了。

“宁瑶,有件很重要的事,我想你需要知道。”

“你说,我听着。”她放低声音,尽量不要吵到闻人淮,七夕之夜她把老妈嘱咐的清单差不多都做了一遍,本来还要到公园划船的,可是他们一看到长椅就累得直接躺下了。

约会也是很累人的。

“当年的事是我爸做的,他让人带走了闻人,但是,我爸说他当年要让人带走的小孩,其实不是闻人。”沈南朝在电话里的声音特别低沉,沉得让宁瑶一下子清醒过来。

她握着手机的手不由自主颤抖了一下,仿佛即将预见到一场躲不掉的海啸。

“我爸说,当年他要让人带走的孩子,是你。”

怎么会没想到,当年他被带走的地点,是宁家的别墅?所以,怎么一早没有想到,她才是那个应该遭受这些痛苦的人……可他却只是轻描淡写的告诉她,一切都过去了。

他说,你没必要知道。

眼泪控制不住一直掉,她想伸手去擦,可是闻人淮一直勾着她的手指不放。不知他梦到了什么,慢慢收紧了手心,然*紧,像怕她放手一样,他抓住她。

这只手,细长、修白、骨节均匀,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的手都要好看,这是七岁时,她拉着他走向他们生命中第一次初遇的手,是那晚将她推向捉迷藏的柜子的手,是她十五年之后,才又再次抓到的手。

这只手,拉着他们靠近彼此,穿过了数年的风与月,穿过了无数的夏和秋,时光偷走了青丝染白了发,这只手才再次握紧了她,多不容易。

“下雨了吗?”他动了动,觉得脸上凉凉的,却依旧没有睁开眼睛,只是闭着眼懒洋洋的蹭了蹭她,非常惬意。

“是的,下雨了。”宁瑶笑了笑,忽然想起什么,“你还记得,你这十五年是怎么度过的吗?你的十五岁、十六岁,青春最好的时候,你在哪儿?”

他想了一下,依旧勾着她的手指玩:“十五岁?我和南朝躲在闻人家的后山,躲保镖躲了一整晚,哪里也没去,淋了一身雨,饿得要死。十六岁……十六岁,南朝在学校考试,一整个学期没来闻人家,我跟了故宫的师父学钟表机械,没出过门。这十五年,嗯……这么说来,我真的很少出门,你要我给你说闻人家的老宅,我倒能把每一个蚂蚁窝的地点都告诉你。”

他语气平平,确实没有什么好回忆,那些只是他十五年来无数个平淡的过去之一罢了。

宁瑶忍住自己哭到紊乱的呼吸声,喃喃道:“我十岁的时候,跟着爸爸去了尼泊尔,我在凌晨拍到了一尊特别特别漂亮的毗湿奴,我对他许了人生第一个虔诚的愿望,十二岁那年,我进入了全市最好的中学,每天都要做好多好多数学题,特别烦恼,可是暑假的时候我就可以去看海,我外婆家就住在海边,她会给我做好吃的酱油拌饭还有橘子汽水,十五岁时,爸爸让我独自一个人去旅行,我去了一个很遥远的地方,听说那里有个灯塔,那里是世界的尽头,于是我在十五岁就看到最美的风景,十六岁,我和爸爸做上了那辆开往莫斯科的火车,坐了六天五夜,下了车我都觉得自己臭掉了……可是,可是……”

闻人淮唇角微扬,似乎在闭着眼想象她的那些好时光,心情很好。

她却说不下去了,她经历过最好的青春,她将这世界上最好的白昼都看尽了,于是黑暗都留给了他。宁瑶哭到不能自己,然后她闭上眼睛,好像迅速就入了梦,梦里他还是初见时小小的样子,他穿着白色衣服,眼睛却特别漆黑,他蹲在后院里喂猫,和世界上其他的少年没有一二。

她就站在那里不敢上前,那是他记忆中最后的幸福时光,所以她不敢去碰。可她想,如果他就一直那样下去,会怎样呢?

十二岁,他会进入最好的中学,他比任何人都会运算那些可怕的数学题吧?然后十三岁,少年理所当然成为校园风云人物,他认识了更多沈南朝那样的朋友,和几个这样最好的朋友每天一起吃饭聊天打篮球,收到情书会也被朋友打趣吧?十五岁,每天每天骑着自行车穿过城市最好的风景,他被街边的女孩子偷拍,转头发现之后,自己也会脸红吧?十六七岁,他是学生会会长,是所有人最眷念的青春,他喜欢上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在傍晚之后倚在车棚里等她坐上自己的后座,十八岁,毕业前夕,他在大雨中和女孩子有了一个很长很长的约定,于是青春才结束,而他一往无前,朝向阳光,一路走向会有星星落下的春夏,走向青丝染白的秋冬,他意气风发的走向人生最好的岁月,而后牵起一个好姑娘的手,又度过一个个春夏与秋冬,他种下的花都开了,他走过的石头都长了草,他把人生的好风景都看尽了,最后才能达到人生的尽头。

那才是他应该有的十五年,而她只敢在梦里远远看着那个她想象出来的他,俗世尘埃都不要去碰他,他就那样不要醒来吧。

闻人淮忽然觉得不对劲,他睁开眼,看到宁瑶一直在忍着声音哭,皱了皱眉,起身将她一把揽进怀里,“怎么了?”

宁瑶摇摇头,随口道:“没什么……只是坐久了,背有点疼。”

他揽她入怀,伸手给她揉着背,她靠着他却哭得更狠了,于是,他用清酒一样好听的声音,笨拙的哄着她:“我想想,其实十六岁那年很有趣,我遇到的那个老师比我还闷,我们每天一句话都不说,终于有一天把彼此都憋坏了……”

以为她是因为疼才哭,他努力转移着她的注意力,她却顺势钻到他怀中紧紧抱着他。

十二岁那年,她对毗湿奴许愿,长大后想遇到一个世界上最好的男孩,但她其实七岁那年就实现了。

她的幸运,全是他给的。

第十一章

1

宁瑶哭累了,一直闭着眼睛趴在闻人淮的背上,但她并没有睡着。她的心里好像下了一场大雨,清透的雨滴将所有尘埃洗净,整个世界安静又清晰,而闻人是这个世界所有的光明。

晨曦将至时,闻人淮抱着宁瑶回了家,甚至,一直将她抱到他的房间。直到被他放到床上后,她才轻轻睁开眼睛。闻人淮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目光正透着厚重的窗帘去望天光,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宁瑶忍不住坐了起来。闻人淮见她没睡,微微一笑,伸手将她圈在怀里,“睡不着?”

“太冷了。”宁瑶伸手紧紧抱住他,软软糯糯的声音撒着娇,“你给我讲个故事吧。”

闻人淮轻轻拍着她的背,想了半天,开口道:“1601年,利玛窦带了两架当时欧洲最先进的重锤驱动自鸣钟送给明朝万历皇帝,成为皇宫中最早收藏的西洋机械钟表……”

宁瑶无语了,“你这是故事吗?”

闻人淮拍她的脑袋,“你不是要睡觉吗?”

好吧……宁瑶败了。不过这样相互依偎着取暖,就连漫漫长夜都变得温柔起来了,风是暖的,带来夏花的香气,夜是温的,还有星辰的余光,真好。

天亮时,宁瑶终于沉沉睡去。

闻人淮将她放回床上,在拉紧了窗帘的房间内,例行打开邮箱查看,然后随手把叶南方传来的“结婚申请表”移进垃圾箱里,这已经是她发过来的第十二封申请了。

南方是个固执的人,有时候比他还要固执,她想要的也就几幅字画,本来他也想,给不给她又怎么样。但那天在何言的诊所里,她对结婚这个神圣的事说了一大堆荒谬的理论,起初他还是觉得有趣,后来便懒得理她了。

何言一直对他的病情没有把握,或许是十五年来他早已习惯了黑暗的生活,所以对光明的渴求并不强烈。

何言说,那是因为,他的爱还不够强烈。

怎么会不强烈呢?他开始去仔细回想清园里的每一个地方。她喜欢把楼下的沙发垫好多软软的抱枕,然后窝在里面舒服的看小说,她喜欢把外套挂在门边因为那样显得很有人情味,她还喜欢在春天的时候把厨房的冰箱塞满好多新鲜的笋,这样就可以每天给他做腌笃鲜,他还记得有次凌晨从楼上下来看到她在火炉边打瞌睡的样子,她的影子在微弱的火光里像一只蜷缩的小动物。

好像是不是有一次,她在找话和他讲的时候提过想养一只狗,像狐狸那样的狗,零碎的片段和记忆,在这瞬间都变得无比清晰。

他记得小时候在她家的度假别墅的回忆,即使只是住两三天的地方,那个别墅里都特别温馨,每个地方都放了不少他们全家的合影,出门旅行还随身带着全家福的家庭。

而现在,她把她家里的温暖,全都带给了他。

只是现在,他还无法坦然拥有她。

晨曦之后,他打开邮箱将垃圾箱里的邮件恢复了,仔细看了一遍南方发来的申请表以及一个长长的合同书,有些头疼。

这是一个怎样的女人,把结婚当做打仗似的,条约写得头头是道。

好在她的文字读起来还算有趣。

闻人淮从房间里出来时,陈伯已经在外面等候了很久。陈伯说,闻人老宅那边来了消息,快到他生日了,老先生让他回去一趟,老夫人已经将叶小姐邀请过去多时了。

闻人淮点点头,早知道南方不会坐以待毙的,他想了想,吩咐陈经理:“带上一幅齐白石老先生的画过去,有用。”

“那宁小姐呢?”陈伯问。

闻人淮眸色一敛,早已做好了决定:“带她一起去。”

陈伯一愣,但没多问,应了一声,退下了。

这次回苏南的老宅,宁瑶也没想到自己能跟着一起去。虽然两人认识的时间不算短了,但她仍然不了解闻人淮的背景。不过,从他的言谈举止之间,大约也能猜到是什么样子。本还有些开心的期待从准女友上升到女友的位置,没想到陈经理一头冷水当头浇下来,告诉她叶南方也在。

叶小姐此人,也是个很不按常理出牌的人啊……

宁瑶忽然也觉得很头痛。

闻人家的老宅在苏南的一个小镇上,有山有水却不会有一般人轻易涉足的地方。车子绕了许久,才寻了一条精致的小路开到了隐藏在林中的老宅。

曲径通幽处的老宅,在灰暗的天色中隐隐有一种厚重感。

这和宁瑶家很不一样,她的老妈喜欢把房子刷成暖色的,总是在院子里种很多树,墙上爬满了美丽的钱线莲,而闻人家的老宅,让她有些拘谨。

进了老宅,闻人淮让陈经理安顿好宁瑶,就独自去了后山,说是去拜访老师了。宁瑶连话都没来得及和他多说一句,她没想到,第一个欢迎她的人竟然是叶南方。

叶南方换了身衣服,不再是黑衣黑裙的样子,她穿着一身红色的曼妙旗袍,脚上踏着高跟鞋,非常别扭的站在门边。她象征性的扶了一下眼镜,然后才发现自己已经换了隐形眼镜了,又尴尬的放下手……

宁瑶见她奇怪的愣了一下,然后立刻站直了身体,对宁瑶扯出一个僵硬的微笑:“宁小姐,欢迎你来闻人家做客,你是闻人淮的助理,作为未来女主人的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宁瑶也愣了一下,没听明白她的欢迎词:“女主人……什么意思?”

叶南方挺起胸膛,一本正经的告诉她:“上次和你说过的,你已经忘记了吗?我可是闻人淮的未婚妻了。”

未婚妻?宁瑶笑了一下,闻人淮从来没告诉过她,所以她一直都不当回事。她毫不介意地问:“闻人淮同意了吗?”

“当然。”叶南方一边不自然的扯着短到膝盖以上的裙子,一边还要气势沉着的面对宁瑶,“这次闻人的生日宴,就会是我们的订婚宴。你要知道,他跟你是不可能的,我们门当户对,天生一对。”顿了一会儿,她又支支吾吾的补了一句,“上次说好的,你……你可要做我的伴娘啊。”

说完她立刻松了口气,继续道:“好了我还要上闻人夫人给我准备的形体课,我走了,宁小姐你有什么事……还是去找陈经理吧!”

宁瑶轻点头,笑盈盈地送叶南方出去。

关上门,她若有所思了一会儿,对于叶南方刚才那个“门当户对”,姑且可以当做示威吧?哈……她摇摇头,忽然觉得有趣,拿出手机发了条信息给饲养员:“老爸,我们家有多少财产,你清点过吗?”

饲养员一头雾水:“你想做什么?”

宁瑶笑了:“我想算一算,倒贴去追别人够不够。”

倒贴?!电话那头某个年迈的饲养员被自家女儿气哭,卒。

叶南方扯着裙子从宁瑶房间里出来,冷着脸走到拐角处,看到靠在墙上的修长身影,她伸出手:“我的东西呢?”

闻人淮将手上装画的盒子递给她,脸上的表情淡淡的,看不出喜怒:“西洋钟的事情,谢谢你。不过宁瑶是我带回来的重要客人,还请你不要过多的打扰她。”

叶南方一脸莫名其妙的瞪着他:“我跟宁瑶也是朋友,我很喜欢她,我们的婚礼一定要请她当伴娘。你反对也没用。”

也就在这种时候,她还记得自己是个女人了……而且,她一想到闻人淮家规矩那么多就后悔得要死,都是父亲大人的馊主意,说想得到他的收藏,只能把的人给� ��了。叶南方一句话都不想再和闻人淮多说,抱着自己的宝贝画气呼呼的走了,毕竟她还要穿着这一身奇怪的衣服去上形体课。

闻人淮独自站在屋檐下,看着宁瑶紧闭的房间,突然觉得有些好笑,又觉得荒唐。不过用不了多久时间,他们就可以安安心心的在一起了,过最平凡的日子。

夜晚下起了雨,淅淅沥沥的雨声,滴溜溜地落在花木的枝叶上,沙沙,沙沙沙,是温柔绵软的韵律。闻人淮撑起手边的伞,慢慢向后山走去。

爷爷以前是住在后山的,小时候他总会跑到后山和爷爷一起住,爷爷带着他春天的时候去挖笋,夏天的时候去捉虾,秋天煮小茶,冬天打火炉。

想起爷爷,总是有很多可以回忆的,蝉鸣的后山,是他童年里最重要的回忆,他修复的第一座西洋钟,就是在这个安静的后山里,伴着鸟兽,伴着做泥人的爷爷。

他随手捡了一把地上的新泥,握在手中,望着空荡荡的山路,目光闪过一丝失落,却只能继续向前走去。

爷爷去世后,老宅里留下了一堆传家的稀世珍宝,于是父亲做主请来了爷爷的老朋友,就是小时候常带他的博物馆老馆长,他一直叫老馆长老师,老师姓刘,不起眼,但年轻时名字经常出现在著名文物修复的名录里,爷爷去世后,老师就被请到了闻人家,守着那堆古董过下半生,也顺便帮老朋友带了带自闭的孙子。

闻人淮一直觉得,老师是一个比自己还要闷的人,小时候跟着老师学修钟,常常一整天,师徒俩一句话都说不上,经常螺丝弹片一碰,默认了交流,这么多年来也碰出了不少默契,老师很像他过世的爷爷。

这次回老宅,他撑了伞一路前往后山,老师的院子修在山水相逢的地方,和老宅的大院还有一段距离,是当年父亲特意为老师修的,命令其他人都不能去打扰。以前南朝要是不翻墙过来找他玩儿,他就会一直待在老师的院子里,因为那里是保镖唯一不会跟过去的地方。

进了院子,已经快入夜了,他推开门,只见老师正在葡萄架下带着老花镜看棋谱,记忆中花白的头发不仅更白了,还掉了不少,离上一次见到老师,更苍老了很多。

他在门边顿了一下,还是推开了门,跨了进去。

2

晚上吃饭时,宁瑶终于见到了闻人淮的父母。

在这座苏南隐世的园林里,宁瑶终于想起自己看过的那些民国时期的世家小说,想起第一次见闻人淮时,那些关于御用裁缝的猜测。

他的父母,就是小说里那些世家名流的人物,甚至连桌上方的餐具,都是她不曾在外面见过的材质,佣人端上来三两精致的苏南小菜,仔细一看,竟都是只在书里见过的菜品,宁瑶努力回想着张恨水先生的金粉世家,突然有些悔恨一起没好好学规矩……这对大大咧咧的她来说,真是头一遭,要是老宁知道,指不定得嘲笑她。

叶南方坐在闻人淮母亲身边,依旧是那一套正红的旗袍,美不胜收。除了她脸上总是出现莫名其妙的尴尬之外,她礼仪得体,大方漂亮,倒是第一次让宁瑶正视起了她那句“门当户对”。

闻人淮没有出现,这让她多少有些失望。

叶南方说了宁瑶不止是闻人的助理,还是她的朋友,于是闻人夫人便也给宁瑶安排了上座。宁瑶自小放养惯了,还真不熟悉这样的钟鼎世家,听着他们谈笑风生,她很想念闻人淮。

直到闻人夫人将话题引到了联姻这件事上来,宁瑶仔仔细细的听下去,发现,这个决定,并不只是叶南方单方面做的。

闻人淮是同意的。

——他真的要和叶南方订婚了?

星星挂满天的时候,老师拉起了藤架上的灯,凉了茶,切了西瓜,坐在藤架下和闻人淮下棋。

昏黄的灯光下,两人执着棋子,许久一言不发,往前数过去的数年里,他们师徒两人就如同院内数不清的古董一般,安静的沉睡在时间的桎梏里。

不过,做老师的已经很了解他的学生,当闻人淮心不在焉的下错了棋时,老师摸了摸胡子,清清嗓子,问:“听说你今天带了个女孩子回来?”

闻人淮“嗯”了一声,想了想,又补充道:“是我的助理。”

老师喝了口茶,淡定的说:“我说的是叶小姐,你说的,是谁?”

闻人淮把黑棋握回了手里,一下子没说话。夜风习习,他眼里的思绪沉浮几乎已经暴露了一切,老师悠悠收回目光,轻快的落了棋:“听说叶小姐是闻人夫人从日本请回来的,特意给你选的姑娘,闻人夫人说你也很满意,不过我觉得好像也不是那么回事?说说吧,你的那个助理是什么样的女孩?”

闻人淮摇摇头,声音似夜风中的流萤,带着点点碎光:“宁瑶么,她没什么好说的。至于南方,她固执地想跟我联姻,只是为了我的收藏。因为最近日本的那件古董,需要她去周旋,对于她一再提出的联姻事宜,我只是懒得反对而已。”

老师深深地笑了:“哦?这么说,那位宁小姐,才是你真正想带回家的人咯?”

“已经带回来了。”闻人淮放了一颗黑棋在棋盘中央,之前被老师的白棋堵上的路,一下子都通了。他认真考虑过,虽然他还不算是个健全的人,但他愿意为了她而改变。人生还那么长,有她陪着自己,他想这是唯一一个可以安心走到尽头的办法。

“这次回来,听说会有订婚宴是吗?”

闻人淮平静的点点头,“是的,我想尽快把这个事定下来。”

老师不下棋了,托着腮想了半天,想到他刚才说的这些规划,以自己的经验推测道:“订婚的事情,你是不是还没有告诉那个助理小姑娘?”

闻人淮却只是笑了一下,漆黑的眼底波光粼粼,他想着宁瑶和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想着她坚定的样子,想着她对未来的无所畏惧。

夜里又下起了小雨,落在广袤的大地上,落到他身上,可他并不觉得冷,喃喃道:“她会同意的……老师,我知道……”

老师笑笑,突然又“咦”了一声,问:“可是我听说闻人夫人已经在准备你和叶小姐的订婚宴了,怎么回事?”

闻人淮淡道:“那个订婚宴,自然有人帮我去解决,我的订婚宴,我想带宁瑶回爷爷的旧居去。”

老师一拍脑袋,恍然大悟:“对,我差点忘了,你爷爷的旧居也在这山上呢,你已经布置好了?”

“差不多了,爷爷的旧居对我来说有很大的意义,想带她去看一看。”他放下棋子,明亮的眸子闪过微微笑意。

小时候他和爷爷关系很好,父亲母亲忙于家族的事务,只好跟着爷爷长大。爷爷是个很有声望的老头,即使已经退休在家,却还是会三天两头被请到博物馆去,他有一手很好的修复技术,无人能比,于是爷爷将他知道的所有知识都教给他。爷爷总说,小淮是他的传承,是世界上最乖的人,而爷爷也是小淮最亲的人,爷爷说会一直陪着小淮长大的。

然而他的人生,从十岁那年分成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十岁之前,爷爷带着他走过很多地方,看过很多时间遗留下来的珍宝,教会他珍惜身边的每一件物品,爷爷是最爱惜他的长辈,将他一手带大。

十岁之后,他从美国回来的那天,是爷爷的葬礼,他终于被救出,可惜已经太迟了。

他遭受了无妄之灾,没有人找得到他,于是有人猜测他已经没有生还的可能,爷爷气急攻心,就这样倒在了病床上,再也没有回来。

长大之后,他对过去的事仍旧那么执着,不是因为自己,活在黑暗还在白天又有什么区别,可是他不甘心,他没见到爷爷的最后一面,甚至连爷爷送他的玉佩都没保护好。

十岁那年,他带着无限的希望与喜悦重新回到这个世界,迎接他的却是躺在棺木中一动不动的爷爷,他害怕了,大声叫着爷爷爷爷,可是爷爷没回答。从此,他很害怕再被人深刻的喜欢着,宁愿就这样孤单的活下去,也好过有一天,再和深爱自己的人生离死别。

可是,宁瑶她,就这样悄无声息地走了进来,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既然来了,那就不要放手。

3

宁瑶躺在床上愣愣的望着天花板。为什么每次总在她觉得一切都会很好的时候,又会出现那么多阻碍呢?她只是想静静的陪着他走下去而已……可是他什么都不告诉她,那么她就不去想了,她……还是相信他,只相信他。

手机传来了微博的提示音,是那个NIC。

NIC发来消息问,他什么时候可以见一见闻人淮?

宁瑶忽然想到了何言医生的话,她之前将NIC的事告诉了何医生,何言说这些信息非常有用,他会尽快制定一个终极治疗方案。可是事到如今,宁瑶已经觉得不能坐以待毙了。她绝对不要把闻人淮让给别人,门当户对的叶南方也不可以。

她发了个消息过去,问NIC什么时候回国,她想安排他和何言医生见一次面。

NIC在私信里发来一个笑脸,“随时都可以,我想尽快与你见面。”

闻人家后院的一道墙内,有个人影翻了进来。

那个人,自然就是沈南朝。今年没受到邀请的沈南朝自顾自带着礼物跳下了墙,他一落地,口袋里的薄荷糖就叮叮当当撒了一地,吓得他“哎哟”了一声,差点摔倒。

千钧一发之时,手上被人扶了一把,他心有余悸的拍拍胸口,抬头又被吓了一跳:“你……你这么在这儿……”

闻人淮拍拍衣袖上的灰尘,好整以暇的望着他:“在这里等你好久了。”

沈南朝胡乱拍了一把身上的落叶,把藏在外套里的东西丢给他:“喏,今年的生日礼物,你也不知道给我开个门,硬是等着我翻墙,什么人啊真是!”

闻人淮打开盒子看了一眼,里面是一枚铜币,不怎么值钱,但铜币上刻了“岁岁平安”几个字,有些年代了,不知他从哪里找来的。

“反正你总有办法进来的。”闻人淮将盒子放进口袋里,站在黑暗中笑了笑。

沈南朝当然是看不清闻人淮的脸的,他低头去捡地上散落的糖,然后一直低着头没起来,声音无端端又沉下去:“我爸的病情恶化了,他大概没多少时间了,闻人,我……”

闻人淮弯身捡起他手边的一颗薄荷糖,放到他手中,声音很平静:“你答应我一件事,南朝。”

沈南朝一愣:“什么事?”

他说:“帮我搞砸订婚宴。”

听完闻人淮讲的来龙去脉,沈南朝才知道,原来叶南方竟然要和闻人淮“强行”订婚?!叶南方那个女人在闻人身边那么多年,他一直以为她就是个冷血动物,一想到两个不搭的人硬要凑到一起,沈南朝简直觉得是灾难。幸好,这不过是叶南方的一厢情愿,还好,闻人淮说他真正要订婚的对象是宁瑶。

不过,对于闻人淮擅自决定和宁瑶订婚的消息,沈南朝还是觉得无语。明明两个人爱得死去活来了,为什么不直接跟宁瑶说,反而要玩什么惊喜?

他真的越来越搞不懂闻人了。

闻人淮清了一下嗓子,微微尴尬,“何言医生说,女人都喜欢惊喜。越是重大的事情,这种惊喜带来的幸福就越强烈。我现在的状况,能给宁瑶的幸福,实在是不多。”

唉,恋爱中的男女脑回路真清奇。

沈南朝叹了口气,想到突然来插足的叶南方,莫名觉得很有趣,看了一眼时间,他答应了闻人淮会帮他的忙。

两人分开后,他就踩着整点向叶南方的房间走去。

听陈经理说,叶南方在闻人家住了有一段日子了,她挑的房间坐北朝南,连经纬度都是她自己算好的,早上的阳光一定会准备无误的投射进她的床边,以最好的角度。

只不过今天,她由于生病,把所有窗子都关死了,想模拟医院里的无菌房。

沈南朝推门而入的时候,叶南方正戴着口罩在房间里除菌,回头一看沈南朝就这么大喇喇进来了,脸色一变,说了一句日语:“等等!不要进来!”

沈南朝停住抬起的脚,环视了一圈房间内部的摆设,除了床和桌子,唯一的摆设就是一墙的矿石,整整齐齐对称的放在柜子上,彰显出主人过人的强迫症和洁癖症……

望着叶南方如此紧张的样子,沈南朝轻轻一笑,计上心头,悠然道:“要我不进来也行,你先回答我几个问题吧。”

叶南方本来冷着脸,见他一脚就要踏进来,眼前忽地闪过几万种可怕的细菌,呼啦啦全朝她头顶而来,她急得瞪他:“你想问什么!”

沈南朝笑,抱着手臂靠在门边:“听说你锲而不舍的要嫁给闻人?”

叶南方气鼓鼓的说:“男未婚女未嫁,我们将会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这是正常的民事法律行为。”

“哦?”沈南朝剥开一颗薄荷糖,清爽的香味瞬间散落在空气中,可他明亮的眼眸却笑得特别狡诈,“南方,你要是不说出你的企图来,我可不敢保证我会做出什么事。”

“什么事……”叶南方的目光停留在他手中的薄荷糖上。

“呵……等一下你被闻人夫人叫去上课的时候,这房间里的每一样东西。”他将糖放进口中,把糖纸揉进手心,威胁道,“是每一样哦,我不保证会不会乱碰它们,还有,我刚刚是从后山的小森林翻墙进来的,你知道后面的小森林里有什么吗?各种各样携带着细菌的小动物,还有泥土,和来自大自然的自由的空气……”

他一边说一边走进了房间,抱着手臂站在门口,高大的身躯挡住了唯一的光芒来源,影子笼罩着叶南方,叶南方被他唬得一愣一愣的,她喜欢大自然,可是不喜欢亲近大自然,就像她也喜欢闻人淮,但决不是像其他正常情侣那样的喜欢,那是一种只可远观的喜欢,要是靠近她三米内,她就受不了了。回过神来,她见他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走了进来,吓得随手把手中的清洁剂向他一丢!

正中脑门!

沈南朝揉着被砸中的脑袋,没耐心了,扶着墙无奈道:“快说,你又不是真的喜欢闻人,为什么要破坏他和宁瑶?”

叶南方忽然不说话了,黑暗中,她挺直腰板,理直气壮的回了一句:“他们又不是情侣关系,我和闻人淮的家世本来就很适合,为什么不能在一起,总之他就要和我结婚,这不关你的事。”

说完,沈南朝就见她拿起电话,直接拨给了闻人家的安保系统:“有个莫名其妙的人从后山的森林里翻墙进来了,不知道是强盗还是小偷,请过来带走他!”

沈南朝没想到她会举报自己,一下子被她一本正经的样子逗笑了,心想反正一会儿就要被保镖带走了,不如尽尽兴也好。

想到这里,他长腿一迈,径直走到叶南方面前,先是伸手敲了一下她的脑袋报仇,然后在叶南方惊恐的眼神里,他一弯腰,非常友好的抱住了她。

叶南方立刻就被一股清新的薄荷香包围住了,只听他在自己头顶特别狡诈的轻笑:“南方,你听过那首歌吗?小邋遢,真呀真邋遢,邋遢大王就是他……”

叶南方觉得自己死定了。

4

明天就是生日宴了,也就是闻人淮和叶南方的订婚宴。

入夜之后,宁瑶算准了闻人淮的作息时间,心想他这时候应该已经起床了,于是寻着后山的小路去老师的院子找他。

她带了很特别的生日礼物送给他。

走进小森林,她爬了没多久就隐约看到昏暗的路灯尽头有个人影正缓缓走来,那是一个宁瑶很熟悉很熟悉的身影,颀长挺拔,清朗如松,风自跟来的身影。

可是这时候闻人淮不是一般都在他的老师那里小住吗,怎么会突然下山了呢?宁瑶觉得有些疑惑,便躲在树林里,远远跟了上去。

只见他下了山,却是熟门熟路向着另一个宁瑶熟悉的地方走去,那是宁瑶住的地方,离进后山的路很近,离闻人家的主院有些远。只见他走进了院子,和一直守在外面的陈经理低眉说了几句话,似乎是在确认她不在,然后才放心的走了进去。

宁瑶躲在窗外,看到他进了自己的房间,从来没进来过自己房间的他,居然那么熟悉的找到了香炉,动手换了熏香,然后换了桌上她已经看完的小说,然后将茶壶里的冷茶换上新的花茶,最后检查了一遍门窗,她听到他转过身,特意嘱咐陈经理,一定要监督她按时吃药。

而后,他离开了她的房间,一路向厨房走去,陈经理拄着拐杖跟上去,依稀能听他劝到,先生要做什么就交代给厨师吧,但他带着轻快笑意的声音从风中传来,他说,腌笃鲜要提前一晚炖才好吃,那是宁瑶教他的做法,宁瑶不习惯吃厨师做的菜。

不知他有什么心事,支走了其他人,就这样独自坐在唯有一方小火炉的厨房里,边看书边等着宁瑶第二天要吃的腌笃鲜炖出香味来。

那瞬间,躲在门外的她像是掉进了一个很深很深的海洋里,周围都是温暖的水流,将她温柔的包裹住,就算就此溺死也好,她这样想。

她其实从来没有奢望过,闻人淮会有多喜欢自己,也许她锲而不舍的跟着,他起码会习惯她的存在也好,会有更多一点的好感也罢,从来,没有想过,他会多喜欢自己。

被这样牵挂着,或许是因为喜欢吧。

宁瑶推门走进厨房,只听他背对着自己,声音从暖暖的火苗那里传来,“我说了,我一个人在这里就好,不要打扰我。”

宁瑶还没回答,厨房的窗子上,不知谁挂了风铃,宁瑶一进来,风铃就叮叮当当的响,闻人淮的背影忽然怔了一下,他问:“宁瑶?”

“不好玩,这么快就被你猜到了。”宁瑶耸耸肩,放下刚准备去吓吓他的姿势,一脸可惜的走过去,看了一眼小火炉上煮着的腌笃鲜,明知故问,“怎么这么晚了还在煮东西,你饿了啊?”

闻人淮反正也没心思看书了,干脆合起来放在一边,望着她,黑眸沉沉似夜:“你跟了我多久了?”

宁瑶撇撇唇,猜中他现在的想法,直接说:“没多久啊……我可是来送你生日礼物的,想赶我走可没门。”

宁瑶把一直握在手里的生日礼物放到他手上。那是一个瓶子,里面有几只很可爱的萤火虫,发着光在慢慢飞舞。

“你看,它们像不像一个个小太阳?”

她一笑,闻人淮的眉也跟着舒展了,他低头去看她送的生日礼物,也笑了,“像。”

那些萤火虫的光其实很微弱,可是它们将瓶子里的世界照耀得很亮。这是宁瑶唯一能想到的收集阳光的办法,她知道,他是想要回到阳光下来的。

这是他第一次收到这样的礼物,不贵重也不新奇,可是,很漂亮。他凝视着她闪烁的眼睛,忽而很好看的笑了,她的眼睛里没有星星,她的眼睛里有萤火虫。

快要日出的时候,闻人淮却依旧没有要关上窗户的意思,打瞌睡的宁瑶醒过来,提醒他该要回去了,他却只是摇头,“今天,我很想看一看日出。”

不知为什么,宁瑶觉得今天的他异常执着,可是看日出……那对他来说是不可能的。

闻人淮坚定的说,他想看一看日出,头一次,想要看到新生的阳光,他觉得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

太阳升起的时候,宁瑶趁他不注意,拉起了他的兜帽,遮住了他的眼睛,他顿了一瞬,伸手要拉开帽子,却被她一低头,吻住了。

不管前面黑色的路还有多长,我都愿意陪你走下去。我们慢一点,一起走到尽头,走到有阳光的地方去。(未完待续)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推荐阅读
魔天 逆天邪神 我的父亲叫灭霸 龙王殿 乡野小神医 贴身狂少 修罗武神 然后,爱情随遇而安 赘婿当道 大叔,不可以
相关阅读
大人物我本无罪大总裁的小猎物上神,求嫁大东亚风云做官欢薄逍遥人生斯卡布罗的集市极品猎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