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二章 败于话多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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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利的刀刃刚染上精灵的血时,弯刀纹丝不动。

“该死!”

是精灵忽然抬起手,抓住脖边的刀柄。

阿卡尼斯立刻伸出左手,向刀尖推去,可弗洛吉萨更快,她做手被抓住手腕。精灵起身,轻而易举地把阿卡尼斯掀倒在地,她唤出左手的弯刀,可手腕被牢牢抓住,她使了吃奶的力都无法挣脱半分。

“你输了。”

精灵的声音从头后传来,他有力的双手把阿卡尼斯的双手都按在地上。

阿卡尼斯没有放弃,她头用力向后撞去,撞到精灵的额头上,弗洛吉萨闷哼一声。手没有松开半分,他将阿卡尼斯纤细的双手别到她后背,膝盖顶住她后背。她双手里弯刀,都消失在手镯中,阿卡尼斯明智地选择放弃了挣扎。

“我不应该罗里吧嗦说那么多。”她反而很冷静,“你伤势恢复速度超过我的预想。”

“很感谢你把我伤口处理得那么好。”

“我应该加一点毒。”

“看来无论是歹毒还是实力,你都不如你哥哥。”

“所以,你打算怎么办?”阿卡尼斯浑身放松,“一刀杀了我,还是一脚把我踢出去?当然,我知道对于你这种高尚的精灵来说,都不会。所以,麻烦放开我谢谢。”

刚才还长耳朵长耳朵的叫。

“你还真是脸皮厚,明明刚才还想杀我,一点愧疚都没有。”

“不要告诉我你是想强行交配?”她有些慌。

“你必须向我道歉。”

“弗洛吉萨,对不起,抱歉我很抱歉。”毫无诚意。

但精灵还是松开了手,银发少女站了起来,扭了扭手腕,“哎哟,真疼。早听说你们精灵的元素战技能增强力量,没想到力气那么大。”

“我想我们可以谈一谈?”精灵盘腿坐下,他的琉璃盔甲早已经被脱光,放在一旁,他向银发少女伸出手,“首先把戒指还给我。”

“戒指?什么戒指。”她睁着无辜的大眼睛问道。

“塔蕾莎送给我的礼物。”

“噢,我还指望你忘了这回事。”她不情愿地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丝绸小袋子,还给了弗洛吉萨,精灵打开袋子,塔蕾莎送给他的戒指好好的躺在里面,里面还有一张纸条,写着塔蕾莎的名字。

“你有三十多个这样的袋子。”阿卡尼斯说,“里面大多都是诺菲亚那边的女孩子名,说吧一路上你睡了多少个。”

“咳咳,这些只是我和她们共有一段美好经历的纪念而已。”

“哇哦,真浪漫。”她讥讽地说,“比起我一位爱收集情人裙子的美神牧师高级多了。”

“你好像很在意?”

“因为我是同性恋呀。我喜欢女人,怎么了?”

精灵盯着她白皙的面孔。她靠在洞璧上,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羞耻,好像刚才她根本没有试图谋杀一位精灵一样。不过对于神信徒来说,要杀死一位神祸者也不是一件什么难事吧。精灵不知道为什么,对她生不起气来。

“阿卡尼...不。我想你应该不叫这名字。”他问,“告诉我,你的名字叫什么。”

“你知道有用吗?反正待会咱们分道扬镳,我保证我哥哥不会找你的麻烦。”

“旅途还没完呢。”

银发少女惊讶地看着他,随后碧色的眼眸转了转,“你还真是心大,刚才我记得好像我把弯刀架在你脖子来着。”

“我还以为你忘了,我还没算账呢。”

“什么?刚才不是什么都发生吗?”她眨了眨眼睛,胡说道。

“你认为你带得走塔蕾莎吗?”他话音刚落,就见阿卡尼斯盯着他,眼睛深处闪耀着火光,“你想干嘛?”

“我看得出来,塔蕾莎并不是很喜欢在你身边。”他说,“这样,当我教会她精灵语时让她自由决定去留。”

“不行。如果你一天只教她一个字,那岂不是她整天都要在你旁边?这样,到了夏尔城时让她做决定。”

夏尔城,在横断山脉另一段,亦是他们一起结伴旅行时,所说的旅途终点。

“好的。但我有一个要求。”精灵深深看着她双眸,“你的名字。我至少要知道我旅伴真正的名字。”

“阿卡尼斯。”

“别再耍我。”

“唉。”阿卡尼斯长叹一口气,“我叫艾莉娜。”

“艾莉娜,不错的名字。”

他注意到艾莉娜似乎有点不对,她靠着洞璧坐下,向猫慢慢挥了挥手,发出可爱的喵叫声,精灵知道她在对自己的猫说话,“梅莉,快醒醒。来看看这精虫上脑的家伙。还想来个一男双女,真是活腻了。”

猫没有理它,睡得沉沉得就像死去一样。

艾莉娜看上去很累。她长长的睫毛慢慢合上,“你没事吧?”精灵上前询问,借着微弱的光线才发现她面色惨白,冷汗不断从额头滑落,“需要帮助吗?”

“不用。”她声音低低的,愈来愈虚弱,“别喂我任何药,也别脱我衣服查看伤口,我会自己好的,精灵。”

后面她的声音低得几乎听不到。她闭上眼睛,失去了意识。

梦,梦,她梦到了灼灼火焰。梦到了炎热,与恶臭。

阿卡尼斯重回了噩梦,她忘了自己是令不死者胆寒的灰烬执行官,忘了自己是毫无畏惧的游侠,她变回了那天夏日里的小乞丐......

“你这个败家崽!以为我的铜币都是在地里挖出来的吗?”

“妈妈!妈妈!我错了,错了!”

....

她的第一次乞讨,也是最后一次,在伯威克无情烈阳照射下,她缩在房檐下一点阴影中。面前的木碗空荡荡的,她等了很久,直到肚子咕咕叫,怜悯也未降临到木碗中。

终于,命运倾听到了她的哀求。一位高大的银发精灵闯入她视线,他披着亮丽的翠绿斗篷,不染半点尘土,翠绿斗篷上银色纹饰迷住了她眼睛。更重要的是,他有一双长长的耳朵。隔壁家的大婶告诉她,精灵老爷都是乞丐的财神,善良又富有,遇到一个是天大的幸运。

她连忙挪动跪得发麻的膝盖。把木碗推了出去,低下头,静静地等待着怜悯落入碗中的声音。她看到一双做工良好的靴子经过面前,敲得地面梆梆响,她似乎听到了一声不屑的哼声。却没有怜悯落入碗的声音。

阿卡尼斯慌了。一定是她没有哀求,没让善良的精灵注意到自己。她连忙喊道:“精灵老爷,发发善心吧。”

脚步没停。这是她最后一次机会,她想乞到钱,哪怕是一个铜币,只要能帮助妈妈一点就好。她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想追上去,双腿跪得又酸又痛,她一个站不稳,扑倒在地,幸好她伸直了手,抓住了斗篷角,她肮脏的手掌在斗篷上留下一抹脏痕。

“精灵老爷,发发善心吧。”她喊道。

精灵停下,冷冷地瞧她。他的目光令阿卡尼斯害怕地松开手,精灵只看了她一眼,丢出了一枚澄黄的金币。金币落在石头上,发出悦耳的叮声。阿卡尼斯目光被金币牢牢吸引住,她看到了一百个黑面包,母亲的微笑和一个月不用饿肚子的好日子。

她喊道:“谢谢老爷,谢谢老爷。”迫不及待地扑向金币。

金币在干燥的街道上滚着。她只盯着金币,没注意到不远处街角边虎视眈眈的一群流氓。他们冲了出来,一脚踢倒了阿卡尼斯,阿卡尼斯紧紧握住金币。棍子狠狠打在她手腕上,“快把金币给我!你这个小乞丐!”

小流氓骑在她背上,试图掰开她手指。

“精灵老爷!救命!救命!”

阿卡尼斯朝着远处的背影喊道,尘土迷糊了她双眼,一只手用力捂住她嘴巴,她狠狠咬一口,大声叫喊求救。

可是那背影未慢一点。

“你这个乞丐佬!”

一只脚踢中她肋下,

“婊子养的杂种!”

棍子用力鞭打她的头,忽然她听到邪恶的声音,“我们踩断他的脚,看他还那么倔!”

他的建议获得了大家的赞许。他们拖着不断哭喊的阿卡尼斯,撕碎了她破旧的裤子,拉直了她的左腿,按在石质台阶上。阿卡尼斯只觉得小腿冰冷,她哭喊着求饶,“金币我给你,我给你,求求你们放过我。”

她张开五指,看到金币上有1245.DC的刻痕。下一刻,金币被夺走。

“老实点!乞丐佬!”

一脚踢中了她的头。有一个人兴致勃勃地跳了起,随后无名的街道响起阿卡尼斯的痛嚎声。她手指深深地抓入土地中,用力抬起头,望向精灵的方向,却只看到斗篷角消失在街角。

又一个人跳起。

“咔嚓。”

在混沌的痛苦中,她听到清脆的响声,与自己的尖叫。随后失去了意识,一片黑暗.....

噩梦还在继续,过去的记忆不断地在她眼前掠过。她一瘸一拐的回到家,母亲抱着她痛哭。为了负担起昂贵的治疗费用,还剩几分姿色的母亲到港口为寂寞的水手服务。她最后的童年,就在母亲在床上的尖叫声经过。

她不记得母亲的长相。只记得母亲的脸没有鼻子,因为染上梅毒的缘故,母亲的脸烂了,只能戴着一个木面具遮住。

童年结束了。

阿卡尼斯一个人在贫民窟里活着。她性格倔强,生命顽强,学得很快。挨过了瘟疫与饥荒,她的犯罪天赋得到了影贼们的认可,一个个无辜的人死在她手下。她不停寻找着当年踩断她腿的流氓,一个个杀死,她也不放过当年嫖过她妓女母亲的人,整个城市腥风血雨,充满恐惧。

当最后一个仇人在她折磨下一命呜呼时,漆黑无颚的骷髅头现身了,它是阴谋之神的化身。

阴谋之神喜爱这位阴险卑鄙的盗贼。询问她,“你想得到什么?”

她说:“我想知道是哪只长耳朵丢给我金币。”

于是漆黑无颚的骷髅头大笑着,阴谋之神黑色的力化为一枚金币,上面刻着1245.DC。

“就是它,那枚施舍给你的金币。你迟早会找到他。”

你迟早会找到他.....

阿卡尼斯猛然惊醒。阴谋之神尖利刺耳的声音在她耳边回荡,她连忙坐起来,胸口一起一伏,才发觉这只是一个噩梦。

她长舒了一口气,发现身下铺着毯子,枕着一个柔软的枕头。

“难怪那么热,都怪长耳朵。”她自言自语。

此时,一道曙光划破了洞里的黑暗。她伸手遮住了刺目的曙光,眯着眼,她看到站在洞口的精灵,他站在曙光中向她挥手。

“艾莉娜,你感觉怎么样了?”

她回了回神,意识到艾莉娜指的是自己。阿卡尼斯微微一笑,“感觉不错,就是有些饿。”

她站起来,拎起了睡懒觉的猫,走向洞口。

洞口被某人扩大了不少。她走出洞口,青草上缀满了晶莹的露珠,天边射出千万道金黄的晨光,晨风清凉,阿卡尼斯深深吸了口气,舒爽地吐出胸中浑浊的热气。

“真是美好的一天。”阿卡尼斯伸了伸懒腰,转过头,看到了刚传送来的塔蕾莎。她高兴地拥抱着弗洛吉萨。

阿卡尼斯的脸黑了下来。

“嘿,我们该出发了。”她说,“在这糟糕的一天我们应该走快点。”

大汗的士兵如退潮一般,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们傍晚到达了古拉德小镇。流莺团庆祝了一晚上,她们告诉弗洛吉萨,大汗死得很惨,在发出追击令的当晚,一道雷与一支箭矢贯穿了他胸膛。大家一致认为大汗惹怒了神灵,破坏了古老的约定。于是再也没有人为难流莺团了。

次日清晨,在离别时。令阿卡尼斯感到意外的是,弗洛吉萨与莫娜相认。原来他们十年前有过一段共同的“美好经历”。

“唉,我还以为莫娜是瞎编的。”阿卡尼斯坐在一匹枣红的骏马上,看着相拥的两人,“好气呀,为了一个约定至于么?守了十年多浪费资源呀。”

“喵呀,好气,好气呀。”

“伊呀呀呀,梅莉可爱一点呀。”阿卡尼斯拎起猫就是一顿搓。

弗洛吉萨和莫娜叙旧后,骑上了金毛兽。

“听说你劝她们从良?”阿卡尼斯放下猫,问道。

“是的,做这一行总不长久。”

“别人都说成熟的男人从不劝娼妓从良。”

“我在诺菲亚有一位朋友。”精灵说,“他负责管理一座城市,上次他向我抱怨他的城市到处都是黑色,缺少艺术的热情,尤其是异国风情的舞蹈。我写了一封推荐信给他,相信流莺团能在他的城市找到一份正经的工作。”

在数年之后,莫娜在那座诺菲亚城市建立起了“红磨坊”,发明了康巴舞,名扬海外,成为这座城市的名片之一,不过那是后话了。在七十年之后,阿卡尼斯造访红磨坊,故人见到她一时感慨良多。

总之,最后他们三人一猫踏着晨光重新开始了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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