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8、贼喊捉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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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已经在山底躺了三天。

最开始的时候, 她全身的骨骼几乎都摔得粉碎, 整个人似一摊烂泥一样瘫着,而这已经是幸运之神眷顾的结果了——她跳下来的那个断崖下面又是一处山头,生长着一片以落叶松为主的针叶林, 寒冬料峭,落叶松的松针铺了厚厚的一层, 加上下坠的过程中撞着了树枝缓冲了一番,才勉强保住了命。

虽然尚存一息, 可天寒地冻, 缺医少药,又没人照顾,换做是一般人, 也断然活不过二十四小时。

但她不是普通人。

她在这片幽深而静谧的松树林中一动不动地度过了第一天, 任由飘下的白雪与松针将她覆盖,如果不是微弱的呼吸和偶尔睁开的眼睛, 她同一具死尸无异。

在这个关键的二十四小时里, 她近乎破碎的身体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的骨骼和内脏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自我修复着,其速度和效率,约为普通人的几十倍。

她是位异能者,超乎寻常的自愈能力便是她的天赋,只要不伤及关键部位, 如心脏和大脑,她能从绝大多数的外伤中痊愈。

这也是她孤注一掷自愿充当诱饵的资本。

翌日清晨,她已经能自由转动脖子, 两条胳膊也能够做一些简单的动作,譬如将附近那条同她一起摔下来的狗拖过来。

当然那条狗没有什么特殊能力,早就已经一命呜呼了,它摔得粉身碎骨,七窍流血,外加龇牙咧嘴,死相难看。

她费了好一番力气才把它的尸体拽了到身边,当然不是大发善心要挖个坑埋了它,恰恰相反,她要吃了它。

自愈能力再怎么逆天她也不是神仙,没吃没喝也是会死的,况且身受重伤,身体极度虚弱,更加需要营养。

说实话,她对狗肉一点兴趣都没有,但此时此刻她连站都站不起来,更遑论去寻找食物了,为了活命,她只能把这条死去的狼狗当成口粮了。

感谢严寒,狗尸被冻得僵硬,所幸没有变质,她忍着恶心撕开了狼狗颈部的皮毛,开始生啖其肉。

生肉的腥味让她不住地反胃,可即使如此,求生欲望还是让她压下了作呕的冲动,硬是将生狗肉咽了下去。到了实在忍受不了的时候,她就抓一把积雪塞进嘴里,和着生肉一起嚼。

活下去,其他都不重要。她的脑子里只剩下这个念头。

这般野蛮粗暴的茹毛饮血,让她挨过了第二天。

第三天醒来之后,她明显感觉到身体机能恢复了不少,甚至能够支起上半身,探一探周边的环境,考虑着之后的出路。

那条狼狗体型硕大,也足够强壮,完全充任了她的“粮仓”和营养品,让她在短时间内无后顾之忧。

又经过一整个白天的修复,夜间的时候,她试着活动了一下双腿,竟然已经能够屈伸了,她心下一喜,又进食了一些生肉,静静等待着黎明。

在松树林度过的第四个清晨,她扶着树干,终于站了起来,右腿上的那个枪眼还没痊愈,但并不妨碍她站立。

她躺了整整三天三夜,两条腿软的像面条,而且也没有彻底复原,最初,她如同婴儿一般走的磕磕绊绊,不过稍加练习,她总算摆脱了这个状态,算不上恢复如常,不过至少借着外力行走了。

虽然伤势好转了许多,但她依旧是个病号,按理来说应当再养几天,可她仰起头望着顶上那片乌压压的山崖,她又担惊受怕起来了——要是那些人心血来潮找到这里可怎么办?

思来想去,她还是决定尽快离开,临走的时候,她把狼狗残缺的尸体用松针和树枝掩埋了起来,之后便拄着树枝一瘸一拐地下山了。

第四天夜幕降临的时候,她终于筋疲力尽地来到了山脚,走进了一个小镇,第一次见到了“外面”的世界。

我活着逃出来了。她站在人流之中,望着夜晚亮起来的灯火,几乎有流泪的冲动。

却不知另一路的同伴们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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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钟致远,今年应该是五十七了,身高一米七五左右吧,身材有点发福,还有点秃顶,戴着眼镜……”钟云从仔仔细细地回忆着自家老爹的模样,可惜孩子对父母的关注总是不那么上心,很多细节总是记不清,他基本是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对了,血型和我一样,是o型……”

苏闲一挥手打断了他:“你说的这些也太笼统了,有没有什么明显的个人特征,或者更直观一点,他的照片?”

“哦对了!照片!”钟云从如梦初醒,他一边拍着脑门一边从衣兜里掏出了手机,“我真是太蠢了,我手机里有一张老爹的照片,我早该想到的……呃,手机没电了,开不了机。”

他可怜巴巴地看着苏闲,后者摊开双手:“那这样的话,我也爱莫能助了……”

“等等!”钟云从猛地一拍大腿,“我怎么忘了我的老本行!”

苏闲莫名其妙地瞅着他,他的眼珠子滴溜溜地转来转去,视线在屋子里晃来晃去,似乎在寻找着什么:“你有没有纸笔借我用一下?”

苏闲猜到了他的用意,走到一个杂物柜前,拉开了抽屉,找出了一个笔记本和一只圆珠笔,丢给了钟云从。

钟云从得到纸笔,就像是一名剑客找回了他的佩剑,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他翻开一页纸,握着笔,流畅地勾勒起线条。

苏闲抱着手臂倚在柜子上,静静地看着他涂涂画画,一时间室内安静得很,只剩下圆珠笔尖与纸面的摩擦声。

十几分钟之后,钟云从把一张人物速写交给了苏闲,他扫了一眼,钟云从画出来的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微胖男子,身形外貌和他自己描述的差不多,就是多了些细节,让钟致远这个人直观了起来——他身高适中,相貌普通,挂着和善的笑容。

他把画折了起来放进了外衣的口袋里,又看了一眼钟云从:“我会让所里的人留意的。”

“多谢了。”钟云从真心实意地说道,苏闲却是摇摇头:“不用这么早谢我,我不保证一定能找到你父亲。”

“有这个心就好了。”他微笑着摆手,“总比我一个人无头苍蝇似的乱转要好。”

苏闲未置可否,他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翘起了二郎腿,顺手拿起了一份《梦川晚报》,快速地浏览着各版面。

钟云从闲得无聊,也凑到他身边,伸着脖子:“最近,还有什么大新闻吗?”

苏闲见他那副探头探脑的模样,皱了下眉:“你指的是哪一种?”

“就是之前那种……”他吞吞吐吐,“失踪什么的。”

苏闲明白了他的意思,眉宇之间蒙上了一层阴霾:“我向总部报告了‘暗影’的存在,也下了通知,让各个治安所都注意这个组织的风吹草动……不过他们似乎是蛰伏起来了,暂时还没发现异动。”

钟云从闻言,心念一动:“对了,那我的……事儿呢?”

先前苏闲提前跟他说过了,会向上级报告那个暗度陈仓的家伙,而暴露他的存在,亦是不可避免。

他正忐忑不安地等着结果,苏闲的神情却是有些微妙:“我还没有得到上头的反馈。”

钟云从楞了一下:意思是,暂时就没有我的事咯?

“对了,”缄默片刻之后,苏闲复而开口,“最近没事不要出门。”

钟云从有些无奈:“你刚不是说,最近‘孤岛’没有什么大案子……还算平静吗?”

“我什么时候说过这种话?”苏闲的语气不太好,“平静这个词从来都和‘孤岛’无缘。”

他嘲讽一笑:“这座封闭的城市里,不知道有多少人食不果腹,衣不蔽体,贫穷是滋生罪恶的温床,每分每秒,都有人在干打家劫舍的勾当——有时候只是为了一口吃的。再说了,还有相当数量的异能者存在,其中也有不少不安分的家伙……仗着有一点本事,跟个搅屎棍似的到处兴风作浪。”

“简而言之,这里的治安很差,治管局的人手一向不足,另一个部门简直就是吃干饭的。”他侧过脸,目光炯炯地盯着钟云从,“你最好听话,乖乖地缩在家里……”

“家里?”钟云从仿佛就听见了这一个词,他双眼闪闪发亮,“你说,这是我的家?”

“……口误而已。”苏闲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他迅速地找补,加上了一个主语,“我的意思是,我家里,总之……别到处乱跑就是了。”

钟云从听了他一番解释,也没有露出任何不悦之色,而是笑眯眯地应了。

结果高兴还没两分钟,就乐极生悲,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怎么了?”

“没什么,可能是身上衣服有点单薄,”他揉着鼻头含糊不清地说道,“千万别感冒啊……”

苏闲看了看他,转身走进自己的卧室,钟云从以为他要睡一觉,因为他两个小时之后就要出门执勤,没想到他很快又走了出来,手臂上还搭着一件呢子大衣。

他看也不看他,直接把大衣往他身上一扔,语气平板:“张既白应该不希望你再去蹭饭了。”

这雪中送碳的行为让钟云从感动的不得了,他紧紧地把衣服搂在怀里,热切地望着他:“你是在关心我吗?”

“你这个人啊,”他皮笑肉不笑地勾了下嘴角,“最大的毛病就是想太多。”

钟云从耸耸肩,没跟他争论这个没什么意义的问题——反正不管真相如何,这家伙都不会承认的。

两个小时之后,他目送着一身制服的苏闲出了门,之后便回到客厅,忙碌了起来。

他找出了先前的纸笔,又开始了速写,而这一次除了他父亲的画像,他还加上了一段文字,大概耗费了二十分钟左右,他做出了第一张寻人启事。

苏闲没有猜错,他是打着某种主意,尽管苏闲答应了帮忙留意他父亲的下落,但无所事事的钟云从无法心安理得地待在屋子里,什么也不做。

之前的那副速写倒是启发了他,他决定自制寻人启事,张贴到人流量最大的街道去。

苏闲没有明说,不过言下之意基本是禁止他出门,钟云从也不是吃饱撑的非要跟他作对,只是身为人子,他有自己的责任。

苏闲说是会帮忙,但人家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不可能围着他转,寻找钟致远于他而言只是顺带留心,可对于他来说,不过是自愿还是被迫,既然来到“孤岛”,这件事就非做不可。

他不聪明,也没多大的本事,只能想到这种笨办法。

他又花了差不多两个小时,赶出十份寻人启事,他放下笔,甩了甩酸痛的手腕,然后穿上了苏闲给他的大衣,准备上街张贴。

他不是不知道“孤岛”的夜晚格外的不太平,可白天苏闲在家,他肯定找不到机会出门的,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出此下策。

他的手放在了门把上,想了想又缩了回去,他转身,走进了苏闲的卧室,从他的床头柜抽屉里找出了一把手枪。

再然后,他便带着这把枪出了门。

楼道里很安静,他很幸运的,一个邻居也没碰上,下到了一楼之后,寒风扑面而来,他竖起了大衣的领子,走进了风雪之中。

钟云从来到这里也有好一阵子了,但还没好好逛过这座城市,除去苏闲那间五十平米左右的房子,他待在张既白诊所的时间最长,其次是乌烟瘴气的西城,和异种打交道的次数都比正常人多一点。

他问了几次路,终于到了据说是东城区最热闹的一条街。

作为“孤岛”为数不多的热闹地段之一,东西南北的小巷将这其划分成斜十字形——这条长乐街沿路多是两层高的砖木结构的老房子,有内走廊,还有雕花栏杆,一楼作为店面,二楼则是住宅。

不知道白天的光景如何,但此时此刻,这些正儿八经的店铺显然不是主角,整条长乐街几乎都被小摊小贩占据了,它们密密麻麻地堵在道路两旁,将店面招牌也遮的严严实实,如流水席一般从街头摆至街尾。

钟云从只能从旮旮旯旯的缝隙里窥到招牌的一角,勉强认出了这是卖馒头面条的,那是卖衣服鞋子的,还有一间什么都卖的杂货铺……

依照拥挤的程度,他是没机会进去逛了,好在这里一层还一层的,还有数不清的摊点等着他光顾。

他兴致勃勃遛了一圈,发现了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在这样的夜市里,各式各样的小吃摊绝对是当仁不让的王者。

和他想象的不大一样,即使物资贫乏,但人们的创造力和动手能力向来就似弹簧一般,遇强则强。小吃摊上的食物品种还挺丰富,米面糕点,汤汤水水,饺子馄饨,不过最多的还是烧烤。

烧烤的食材以素菜居多,红薯玉米豆干之类,但也不乏肉食,钟云从估摸着也就是牛羊猪之流吧,那串在竹签上的肉块,洒了香料,放到炭火上一烤,铺天盖地的香气湮没了大半条街。

林林总总的烧烤点让整条街都充斥着烟火气,钟云从倒还挺喜欢这种食物的香气和木炭的烟气交织在一起的味道,让这条街、这些人有了人情味儿。

他刚到这里的时候,去过另一条金雀街,也就是去找治管局总部的那回——那时候是白天,他的印象仍然很深刻,满大街木雕泥塑的一样的游魂,每个人都沉默压抑,目光空洞。

同这里的情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食物能赋予人灵魂吧?钟云从望着满大街吆喝的小摊小贩们,心里很有些唏嘘,结果他只顾着感慨,没意识到自己挡在了一个烧烤摊前。

“小哥,要不要来几串?”钟云从转身一瞧,老板三十出头的年纪,留着小胡子,手里还拿着两根大肉串,笑容可掬地招呼着他。

说实话,钟云从面对着这一圈的吃食,早就心动了,要是搁以前,他已经吃了半条街了,可这会儿……不是回不去从前了吗?

他摸了摸比脸还干净的口袋,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不好意思,不用了。”

这话一出,方才还和气生财的烧烤摊老板瞬间就拉长了脸:“那就麻烦让一让,别耽误我做生意!”

钟云从讪讪地走开了,不过被这么挖苦了一遭,他才从沸反盈天的热闹里醒过来,想起了自己的正事。

这繁华路段的基建还是比其他地方好一些的,至少路灯亮得起,他在一根灯杆上张贴了第一张寻人启事,第一次的时候颇为心虚,自我感觉像是贴小广告的。

不过这种事一回生二回熟,反正也没人管,很快心理素质就锻炼出来了,得心应手地贴了一路,可以说是相当的游刃有余了。

他贴的起劲,手里就剩两三张的时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已经偏离了热闹非凡的长乐街夜市,来到一条不知名的小巷,黑灯瞎火,荒无人烟。

钟云从一时间转不过状态,很不适应,不过这种阴冷昏暗的环境本来就会让人很不舒服就是了。

这巷子的尽头估计有个垃圾箱,那销魂的味道直接飘到了他这里,一个劲儿地往鼻子里钻,还有神出鬼没的野猫野狗,甚至潮湿的路面上还时不时传来可以的悉悉索索的声音,钟云从十分怀疑那是老鼠在成群结队地过街。

他本来还犹豫了一下要不要在这里留一张寻人启事,不过最后的老鼠们让他打消了这个念头,这破地方,就算是白天也没什么人会来吧?

他这样想着转身便要离开,刚走了几步,忽然从断裂的围墙上跳下来个人,气势汹汹地往他面前一站,凶神恶煞地开了口:“小子,身上有多少钱,都交出来吧!”

……靠!

真被苏闲说中了,他遇上打劫的了。

钟云从盯着对方手里掂上掂下的一个玩意儿,心里琢磨着那到底是啥——看着形状,肯定不是刀啊枪的,有没有可能是炸/弹?

这想法是夸张了点,不过他被“暗影”那帮子以盈盈为首的神经病吓出阴影了,自然而然带了这个假设,可只要对方不是智障的话,不至于把那么危险的家伙颠着玩儿吧?

这么看来,他手里最有可能的就是——板砖。

他不禁目瞪口呆:哇,这年头,抄块板砖也能出来抢劫了?瞧不起人啊这是。

大概是这家伙太过安静,那临危不乱的气势刺激到了劫匪,他暴躁地揪住钟云从的衣领:“我操!你小子耳聋还是怎么的?听不见人话啊?给钱!买命!”

猜到了他的武器之后,钟云从确实不怎么害怕,他甚至客客气气地回了一声:“真是不好意思啊大哥,我没钱。”

他这是实话实说,可对方显然不这么想,钟云从被重重地推搡了一把,同时还有一句恶狠狠的威胁:“老子不想把事情搞大,你乖乖地给钱,立马放你过去!”

钟云从被推的一个趔趄,扶了一把墙才勉强站稳,他无可奈何地翻出外衣外裤的四个兜,表明自己绝不骗人:“您看,我这口袋里空空如也,连个钢?儿都没,我比您还穷哪!”

这是他有生以来头一回哭穷,不以为耻,反觉有趣,可这却令劫匪愈发的暴跳如雷:“去你妈的!好不容易蹲到一个结果还是个穷鬼……咦,你这大衣不错,脱下来,老子放你一马!”

他正骂骂咧咧的,冷不丁地话锋一转,打起了钟云从身上那件毛呢大衣的主意。

这雁过拔毛的作风让钟云从拧起了眉头,这衣服是苏闲给他的,怎么能让人抢走?

他下意识地把手伸进了大衣里,不卑不亢地开了口:“对不起啊,这衣服对我很重要,不能给。”

“操!给脸不要脸是吧?”劫匪愤怒的出离,他高高地扬起手,打算给这要钱不要命的白痴一个教训:“这可是你自找的!老子告诉你!老子身上可是背了好几条人命的……”

在他沙包大的拳头即将挨上那张小白脸的时候,那小子轻轻地笑了起来:“管你背了几条人命,打坏了我的脸,你可赔不起。”

劫匪倏地僵在了原地。

他当然不是被他那么一句轻飘飘的话给镇住了,镇住他的是钟云从手里那把枪。

钟云从很是遗憾地叹了口气:“其实我才是真的不想把事情闹大,不过阁下真是得寸进尺,无理也要搅三分……我就只好出手了。”

他手里握着枪,心里便有了底气,也格外的镇定:“大哥,您说这事儿可怎么办呢?”

劫匪抖的跟筛糠似的:“我、我有眼不识泰山,吃了熊心豹子胆才敢拦兄弟的路……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千万别跟我计较……”

钟云从这会儿也有些苦恼,他肯定不会真的开枪,但也不想就这么轻轻放过,免得他一走,这家伙又继续蹲这儿当拦路虎。

他这冥思苦想该怎么给对方一个难忘的教训,冷不丁却听到巷子里传出了嘈杂的声响:“站住!别跑!”

这恐吓中还夹杂着粗重的喘息声——而且应该不止一个人。

这突如其来的动静让这边对峙着的双方都始料未及,钟云从皱起眉:“是不是来抓你的啊?”

劫匪低声下气地回道:“不会吧?我这么一个小喽??闹档镁啦於拥娜苏饷葱耸x?诘摹br>

钟云从冷笑一声:“你不是声称你背了好几条人命吗?”

劫匪谄媚一笑:“我这不是为了吓唬您吗?我哪有那胆儿……”

他俩在那儿虚以委蛇的时候,杂乱无章的脚步声越来越接近,钟云从一点都不慌,反正他又没犯法,而且这还启发了他——直接把这货交给那个什么纠察队得了,免得他还要动用死刑。

与他相反,那劫匪的心情显然很不平静,就差抓耳挠腮了。

钟云从回过头,正要和纠察队的人打声招呼,不曾想,一个人狠狠地撞在了他身上,他吃了一惊,见那个人有摔倒的趋势,下意识地伸手扶了一把:“没事吧?”

与此同时,一束手电光照了过来,让他看清了眼前人的模样,是个干瘦矮小、头发花白的老头。

虽然他才是被撞的那个,却忍不住担心撞人的那个是不是把自己的骨头给撞散了,那老头站都站不稳,两只鸡爪一样枯瘦的手哆哆嗦嗦地抓住他的外衣,泪眼汪汪地盯着他。

那眼神看的钟云从都有了罪恶感。

“把这老家伙给我抓起来!”大部队赶到了,二话不说就把老头给提溜走了,钟云从尚未反应过来,正想着打听一下老头到底犯了什么事儿才被这般围追堵截。

他还想着多管闲事,却冷不丁被人阴了一把——那个完全被他忽略的劫匪在纠察队靠近的时候,把板砖一丢,扯着嗓子就吼了起来:“长官!我要举报!这个人他持枪抢劫!我就是受害者!”

钟云从目瞪口呆:黑白就是这么被颠倒的。

“不是,几位长官,你们别听这混蛋信口开河,明明是他要抢我……”钟云从赶紧为自己解释,却忘了自己手里握着的枪。

纠察队捕到了想要的猎物,正要鸣金收兵,没料到这边还有一档子事,原本也没当大事,不过听到“持枪”两个字,一个个耳朵都竖起来了。

再定睛一看,那年轻人手里果然有枪,枪口还对准了举报人,这不是人赃俱获吗?

于是苦口婆心努力解释的钟云从一脸懵逼地被人没收了手枪,反剪了双臂,按在地上摩擦。

“冤枉啊!冤枉啊!我才是受害者啊!”他声嘶力竭地喊着冤,却猛地发现几个围着他的纠察队员齐刷刷地分出了一条道。

什么情况?钟云从嚎的同时,眼角余光努力地看出去,也只瞥见一双麂皮靴慢悠悠地走近。

靴子的主人最后停在了他跟前,轻轻地碰了一下他的脸:“吵死了,安静一点。”

是个相当好听的男声,懒洋洋的,听起来也没什么威慑力,可钟云从还是飞快地住了嘴,他很识相,知道这人才是老大,要给人家老大面子才行。

一名队员双手把缴来的枪/械上交:“队长,这家伙真有枪,而且……”

后半句话他是凑到那队长耳边说的,钟云从没听清。

于是整个人愈发的七上八下。

那边反咬一口的劫匪也被绑了起来,一叠声的大呼小叫,中心目的就是混淆视听,贼喊捉贼。

钟云从一听,气得不行,忘了禁言的规矩,不甘示弱地跟他对呛。

两边打擂台似的互相喊冤,搞的纠察队的人都无语了,正打算暴力镇压的时候,只听那队长轻笑一声:“堵上他们的嘴,两边都带回去。”

这下连喊冤的机会都没了,钟云从生无可恋地被塞进了一辆车的车后座,没一会儿,发现身边多了两个人。

那二位同样被五花大绑,嘴里塞了东西,一个是先前那老头,另一个则是个年轻女子,看腹部隆起,竟然还怀着孕。

钟云从简直百思不得其解,这一个老头,一个孕妇,能犯下什么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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