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十二章 两个人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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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哲以为苏晓又要对自己进行新一期的民主思想与改革开放的思想教育,没想到苏晓发了一会儿愣之后,只是叹口气,连个招呼都不打,连个吻别都没有,转身就回屋了。

这倒搞得方哲有些郁闷,本来今天感触颇多,酝酿了一肚子的话,想和苏晓探讨下,可现在只好自己闷个头,把很多乱七八糟的想法统统记在纸上。

他写的无非就是打算不久之后到益州该看些什么、做些什么。他清楚以自己现在的年龄实在不能给人说服力。恐怕皇上会如此安排,更多也是因为奶奶的关系。所以方哲打算在比武大会之后、皇上赐剑给自己的时候,亲手把整理好的想法交给皇上。

毕竟方哲是来自后世的穿越者,这些理论上的东西要扯起来还真是一套一套的。

写着写着,他突然觉得很开心,很充实的那种开心,似乎这才是自己一直在追求的东西。就像前世玩的电脑游戏,别人喜欢玩快节奏的即时战略,他却喜欢玩慢悠悠的模拟城市和文明。尽管那只是些堆砌组合的数据,但看着城市和国家在荒芜上建立起来,想象着其中生活的虚拟社会,他还是有种被认同的成就感。

而现在呢?对过去的十年,方哲心里倒颇有几分后悔——死而重生、穿越到此、化身幼童,特别是面目全非的历史,一连串的不可思议事件,让自己心里始终对这个世界的真实性下意识的排斥。也自然而然的发现在这个近似虚幻的世界中,自己没有存在感和被认同感,所以慢慢变得逃避现实,恰好有奶奶爷爷和师傅的溺爱,便顺其自然,用十年的时间在做梦。

方哲停下笔,仰头长叹口气——怪不得自己莫明其妙的就变得既爱现又爱装逼,想想当初,咱也算是个挺单纯的小伙儿,哪能想到会变成现在这模样呐。

回忆就像开闸的水,一发而不可收拾。

相对于回忆,憧憬未来更是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不过,方哲憧憬的倒不是多么叛逆的念头,那类黄袍加身一统天下的想法仅仅一闪而过,顶多是小小的意淫了一把,更多的是在考虑自己刚才和苏晓提过的那个问题——现在的大汉百姓,需要的到底是民主还是馒头?

这个问题就有些头疼了,以他的阅历还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索性不再去想,继续闷头写他那份不伦不类的计划书。

……

刚才方哲寥寥几句话,给苏晓的触动也不小,特别是那句“你真的知道他们想要什么吗?是民主还是馒头?”,简直就像一块砖头似的,扑通就砸在苏晓脑门上,砸得晕乎乎难以分辩。

仔细想想,苏晓感觉自己确实有些理想化了。换算成公历,现在也仅仅是公元500多年而已,虽然刘杰给后人留下了一个好基础,但要是贸然在上面盖一栋追求民主的大厦,恐怕最终的结果可能会摔的连渣都不剩。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领先时代一步的是疯子,领先时代半步的是伟人。

越想越觉得惶恐,她突然感到自己太冷血,几乎没有把这里的一亿六千万汉民当作活生生的人,自我沉浸在一场游戏中,为了所谓的理想,甚至连自己的名誉也浑然不顾,混迹在上层社会的人群中,时刻算计着怎样积蓄实力,等待游戏*来临。

回首十年,苏晓觉得很累也很迷茫,自己辛辛苦苦为了什么?她并不认为自己是多么高尚的人,为了开创一段历史奋不顾身的去忙碌,想想最初的念头实在是可笑至极,仅仅就是为了好玩,竟能一步步走到今天这个程度。

苏晓突然发现自己很羡慕刘佳,没有什么心机,只是全心全意为喜欢的人默默付出着。一直以来,她都很奇怪,刘佳明明是自己最痛恨的封建皇族中人,可自己又不由自主的愿意和她成为朋友,甚至还生出过将方哲也和她分享的念头。

这本来是毫无道理的事情,此时苏晓隐约有些明白了,其实原因很简单,自己在刘佳身上看到了从前的影子,或者说自己潜意识里还是渴望变成她那个样子,轻轻松松的活着,坦然面对每一个人每一件事,而不需要时时刻刻的伪装自己。

各种乱糟糟的想法充斥着苏晓的脑袋,窗外吹进阵阵晚秋的凉风,让她觉得前所未有的冷,冷到连思维都有些混乱。

索性不去想了。苏晓站起来,快步走过去把窗户紧紧的关上,倚在墙上沉默了许久,她想好好的放松自己,她想念那个人温暖的怀抱和结实的肩膀。

推开门,不远处那人的房间里还有光亮,苏晓只觉得那里可以让自己暖和一些,她抱紧身子,想也不想的就走了过去。

推开门,那人正秉着烛火凝视着一堆写满字的绢纸,跳跃的烛光里,她看见他的脸上充满令她着迷的光彩,身上的寒意刹那间消失不见。

她不忍打扰他,就这么倚在门边,静静的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他轻轻一笑,她也跟着翘起嘴角;他微微皱眉,她也跟着揪起心来——这种感觉很奇妙,也让苏晓深深的迷恋着。

……

方哲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思考中,他努力把自己所有能想到的东西都记录下来,然后翻来覆去仔仔细细的推敲,留下合适的、去掉扯淡的。他很清楚,现在不是在游戏里也不是在意淫小说里,自己写的这些首先是要给皇上过目,太离谱的东西还是少些为妙,而更重要的是,这些很可能将成为一方百姓的生活。

他沉迷于创造现实的快感中,哪怕仅仅只是构想,也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成就感。

直到烛火熄灭,他才从自己的思想中跳出来,苦笑着摇摇头,揉揉坐麻的双腿,起身去寻一根新的蜡烛。

想到蜡烛,他又突然联想到自己应该考虑一下推广煤油灯或者别的类似的照明灯具——蜡烛可不便宜,老百姓就算用得起也未必舍得把钱花在这上面。除了歌舞升平的城市,更多的人们还是遵守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老传统,把大好的夜间时光荒废在造人的运动上,实在是太奢侈了。

正碎碎叨叨的想着,他已经找出蜡烛,刚准备点上,突然在身后响起一阵轻微的脚步声,有人,或者说可能是有“人”在他的房间里!

那人慢慢走进他,方哲觉得浑身汗毛都立了起来!尽管身负绝世武功,但正是这些玄幻般的武功让他觉得这个世界上再出现些诡异的东西也并不奇怪,况且自己内功高深、六识卓越,按理说如果有人进来,总归该有警觉的啊!

人,他不怕,伤在自己手上的人不少,甚至杀人他也干过,可某些东西恐怕就不是武功能摆平的吧?

方哲的身子僵了半响,身后的“人”离自己越来越近了,他实在受不了这种气氛,猛然回头,凭借直觉一把抓住那“人”的手,厉声喝道:“什么人!鬼鬼祟祟的做什么!”

刚碰到对方的手,刚喊出声来,方哲就后悔了——这只手分明是热的,而且软软小小嫩嫩的,熟悉的很呢!

果然,声音未落,便有一道更加尖利的喊声响起。

“啊——!”

伴随着尖叫声,一个散发着熟悉香味的身体,狠狠的扑进他的怀里。(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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