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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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说,我们的本意原非如自由从业者所说,不过,自由从业者也为我们提供了一条途径。到目前为止,应该说,大家已经彼此熟悉了,讲述完全可以放开限制了,只要不违背我们事先确定的大原则,应该允许自由一些,这样反而更能彰显个性。

说着,逐一征求着大家的意见,见大家点头同意,原该开始自己的讲述,他却又补充道,谈读书心得、评价一本书、讲自己的读书习惯、经历或者某一类作品某一个作家的作品,都不算超出我们的原则。

教授是个认真的人,凡事非要讲究个明白,便显得唠叨。果然,只有唠叨完了这些大家必要再三表态的规矩才终于开始了自己的讲述。

关于读书,我的经历与自由从业者可以说是完全相反的。

在我们那里,当时曾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庄户孙,庄户孙,辈辈世世不断根。这既是对现状的无奈,也是对摆脱农村的强烈渴望。

我们都是凡人,自无法摆脱这样的现实束缚。对于我们这代男人来说,当兵提干和升学似乎是别无选择的选择。当兵是需要关系的,自是不敢奢望,就只剩下了升学。升学当然不需要关系,只要靠自己的实力。所以说,升学是象我这样的所有这代男人的从初懂事起就有的一个梦想。

象筛豆子一样,经过小学和初中的层层筛选,我虽算不上顶级高手,却总算勉强能够列入优等生行列,尽管进入高中后我百般努力终无法进入被老师认为可以升大学的前十名,但直至高考结束在等待成绩的那段时间甚至在班主任证实我却已落榜后,我仍不相信自己会上不了大学。

当然,其中也有这样一个原因:当时我们村流行着这样一种村里人甚为迷信的做法,即在案桌上摆一尊伟人像,然后把一根针插到筛细面的筛子上,倒过来以针触到平整地摊了一层薄面的面板上燃上香,只要祈祷者虔诚地求伟人保佑,由人扶着的筛子便会自动地移动在面板上显示求卦内容是与不是的答案。

当时,我就怀疑其中必有人为的因素,所以便不去相信。但经不住家人地再三催促,还是虔诚地许了愿,尽管我至今已不再相信这世上存有绝对的虔诚,但那一刻我是绝对虔诚的,理所当然地,结果也尽如我意。

落榜的消息传来,只经过了短暂的迷茫,我便已恢复如初。——按照当时的高考政策,尽管我能够继续复读,但不要说家里已无力让我复读下去,即使家里能够让我跟其他人家的孩子一样去复读,顽固的自尊也绝不会让我那样做。这么说,并不等于说我是一个容易放弃的人,因为我很快就自作主张地去找支书要求当兵。

去找支书要求当兵,应该说,我下了天大的决心,而且也是绝对真诚的,因为我觉得只有他才是我唯一的救星。

在我们那里,有了事去找支书原是极正常的,我便经常看到有人这样做,只不过我爹娘却从不这样做,而且也绝不允许我们去做。他们再三强调说,这倒不是去找支书需要买东西花钱的问题,关键是我们不能因此失了做人的尊严。

做人是有尊严的,他们最看不惯别人拎着两瓶酒或三把韭菜两棵葱去低头哈腰地求支书,他们认为,这是一种最没道德最没水准的行为。用他们的话说,这与哈巴狗又有什么不同?

所以,他们从没有请过村里的支书或其他的什么干部,尽管我爹逢年过节必要请要好的朋友,要好的朋友当然也要回请他,其中独没有村干部,他甚至连有干部参加的场合也不去参加。

大家知道了他的特点,渐渐地到我家赴宴的人便少了,回请他的人必然也少了,因为村里人讲究“回请”的礼仪,而且大家的家里原就不宽裕,勉强安排三两场,有谁愿意因此而落下了村干部以后再去破费重新安排?

村里人逢年过节必要安排的,意即对平日里彼此照应的回报,否则便落下了人情;当然凡参加吃请的必然要请吃,意即我对你的照应你将来照应我就罢了,庄户人过日子谁没有个三长两短,倘若我只吃请不请吃,人情就算还了,再遇难题就不好开口了。自然没人愿去落这样的口实,感情,感情,情是赶的,不赶就会失情。

我猜想,多半因为这个原因,村里人逢年过节必忙,原就无多大经济能力的人家情却必须赶的,因此家里准备的年货多用在了情上,老婆孩子则只有吃剩菜剩饭的份儿,剩菜剩饭也必要抢的,因为里面毕竟多了些平日里难得一见的油水儿,而且善于精打细算的婆娘也绝不会让其有太多的剩菜剩饭。

对于村里人来说,请吃吃请什么或多少倒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次数,次数频繁绝对是一种荣耀,因为冬日里的闲暇村里人唯一能做的事儿就是聚堆拉呱,拉什么呢,很自然就会转到“请吃吃请”上,尽管那年月“吃请请吃”的标准几乎都是千篇一律的,但大家的谈兴却依然是很浓的,虽然或许已讲过了千遍百遍,而且还是那些醉酒的人和事,却似乎每次讲都是新鲜的,尤其是有村干部参加的场合,或者某一家有在外吃商品粮的人员,必会多一些更加新鲜的花样,便要百谈不厌,而且脸上总要流露出既羡且妒幸福的神色。

随着年龄的增长,偶尔地旁听过几次如此漫无天际的聚会,所有这些无疑都对我充满了诱惑,连我娘也要经常埋怨我爹死脑筋。我爹却说,还是省俩钱儿买种子吧,我们不吃请不照样过得好吗?

确实,我爹是一个忠厚老实的男人,对我们母子异样地好,只要有了顺口儿的,他从不会象其他的男人那样在外面吃喝了事,即使大家凑份子买的东西,他也从不舍得吃,必要带回来给我们母子尝鲜。

正是由于缺少了吃请,我们家逢年过节必要吃得比别人家稍好一些,从孩子不谙事理的牢骚和偶尔到别人家玩耍碰到吃饭看到的情景就能证实这一点儿,但我爹娘却因此也落下了不通情理的名声。

由此,便不难理解我何以会说自己下了天大的决心和我爹何以会因为我拿了他十元钱买了两瓶酒去看支书而大发雷霆,他责怪我坏了他的门风,虽然我能够看出他的责骂越来越有些底气不足,但仍不能改变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

他确是一个不通情理的人,甚至可以说是一个愚笨的并且因为愚笨而不讲道理的人,岂不知人是需要场面的,而所谓的场面必要靠这些不起眼的有点儿琐碎的人情来维持。

与我爹相比,支书无疑更富魅力,不仅因为他有三十年做支书的辉煌,更重要的是,他终日里笑佛似地笑吟吟的,几乎做过全村所有家庭的座上客,也曾经拼命地酗酒而烂醉如泥,村子里却听不到关于他的一丝传闻和故事。

他是村子里公认的最有本事的男人,没人敢蔑视他的权威,只要他咳嗽一声,不少有过亏心事的人就会不由自主地心惊胆颤。

他的这种威望持续了三十年,据说某一年村里也曾出过一位人高马大的人物挑战过他,其中的细节村里人已无法说清了,只记得那位大汉曾立于他家门口破口大骂了一整天,他居然一整天都没有露面,就在村里人明白无误地认为他胆怯了的时候,挑战者突然宣布居家外迁,至于什么原因,村里人无法说清,因为挑战者满脸无奈什么也不肯说,支书也从未当众表露过,即使醉酒的时候也没有。

不过,当时居家外迁也是件不容易的事儿,其中必有支书的功劳。大家都这样猜测,但没人肯自招麻烦。反正,从那以后,他便无异于村里的神。

现在回想起来,即使他是真神,如此直言自己的父母也是不礼貌不道德的,但当时千真万确地我是崇拜他的,有时候甚至会荒唐地认为他要真是我亲爹倒好了。

——我不甘心于命运,他是唯一能改变我命运的人,甚至会因此而埋怨自己的母亲何以会如此地贞洁,至今想起来仍难免会背地里面红耳赤。这是我当时最真实的思想状态。

在我的心目中,他确是一尊真神。既然是真神,便必有一定的道道。这符合客观规律,权威这东西不是靠借或者要的,必须通过自己的本事去树。

我们不必过多地评论他,其实,由于咱们刚才所说的原因,即使我们要去评论他,也是无从说起的,只说他死在任上村里人前去吊唁时心里仍是敬畏的,据说只要是对他心存恶念的人见到他的尸体时,必定见到已死的他仍在怒目圆睁,而心存虔诚的人则依旧见到的是他生前慈眉善目的样子。

关于这一点儿,村里人沸沸扬扬传了好一阵子,说厉害的人死后也是厉害的,千万不要不信,难怪死诸葛能吓死活司马。

其时,我已经考取了师范,虽没有亲历他的葬礼,却断定传言必是无稽之谈,但村里人至今说起来仍是逼真的虔诚的一副心有余悸的模样,便足以证明他的威望。尽管其中难免会有人的此情此景的限制,但绝不可以全盘否定他。我们不妨让他从神位上走下来,重新回到我们的那次接触。

他热情地接待了我,而且破例为我倒了一杯茶,尽管后来听说他对于有文化的人都这样,但这并不影响我当时的感动。待我吞吞吐吐地说明了来意,他再次瞄了一眼我拎来的酒,我能够感觉得出他是瞧之不起的,态度却依然热情,他高度地赞扬了我和所有有文化的人,但任我再三地央求,却终没有表态,只含混不清地笑着。

这也算是一门艺术——如此大事岂能说应就应呢?我这样认为,我爹却为此大发雷霆,而我娘则有我娘的看法:拿了人家的东西总是要为人家办事的。

她根据咱们刚才所提及的方法重又给我算了一卦,卦上仍是说我能够考上大学。这原是任谁也不会再相信的结果,却再一次燃起了我的希望,据说当了兵就能够考军校,而且军校比普通高考要简单一些。念及此,我便信心百倍,仿佛自己已变成了军校生。

可一眨眼就过了征兵的时间,我并没有收到去当兵的通知,甚至连一丝信息也没有得到,倒是村里有两名初中毕业生光荣地入了伍。

听着大街上欢送新兵的惯常的锣鼓声,我一个人躲进了房间,心情烦躁,坐立不安,绕屋疾走,院子里还要不时地传来我爹蛮不讲理地责难声:还是死了这份心吧,心比天高?心比天高顶个屁用?兔子要是能长个驴尾巴,还叫兔子,岂不变成了驴?

可以说,这样的结局除了我爹娘的原因,最大的关联还在于我和我的挣扎。即使现在想起来,对当时用“挣扎”一词还是最贴切不过的。正是因为咱们所说的原因,作为家里的男人,我时时刻刻都有一股渴望的冲动——改变家境的使命感。

我不敢说正欲成年的男人都有这样的想法,但我确是在被渴望的火焰燃烧着,我渴望出人头地风光无限的生活,所以我必须改变我的家境,为了改变家境,我宁肯象蜡烛一样燃烧。这或许也是我只能作为小人物的原因之一。

但我当时便是这样认为的,这实际上也是一种希望。希望原是没有错的,我认为无论如何地艰难,人都是靠希望活着,这世上所有的不快乐都是因为希望或突然或暂时地缺少,只要尚存有一丝希望,人就不会绝望。然而,正是因为希望或者说是挣扎,我的第一步便走得有些趔趄。

不知是因为我爹的愤怒还是支书耍了手腕,大家很快就了解了我给支书送礼的行为。或许在村里人看来,这是一个超乎胆量的决定和行为,尽管他们也在偷偷地给支书送这送那,但“偷偷地”与“公开地”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

不少事情往往只需心知肚明而不需要也不能张扬的,尽管张扬也只是个人的事儿妨碍不了别人,但支书终究是个公共人物,倘若给了我太多地便利,似乎必然地要损害其他人的利益,即使我认为自己的要求是绝对正当的丝毫也不会妨碍别人什么,如此地张扬却必然地引来了完全可以称得上的嫉妒。

他们看我的目光在变,其实,从我落榜的消息传来并迅速地传遍全村那一刻起,我就感觉到了,所以我总喜欢沿着墙边走路,似乎这样便有了依靠,眼光则在明显地躲闪着,尽管必要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亲热地跟人打着招呼,心里却象做了贼一样地胆虚。

——因为送礼事件?这是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读书人的骨子里就坏?怎么就成了“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难道支书的英明就体现在没有让我去当兵?我不服,又不知怎么去改变大家的看法。不知就不知吧,何苦非要刻求呢?随他。

外部世界的变化有时候足能够称得上惊涛骇浪,却永远也比不了人内心世界的迅速多变,因为外部世界的变化是靠人去感应的,如果抛除了人这个感应的主体,惊涛骇浪也无异于静止。

与外部世界变化相对应的是,因为希望我居然能够安静下来:我绝不能放弃书本这个改变我命运的唯一出路,而且比上学时更热爱书本。

那一阶段,我出工休息的间隙便躲到漫无天际争论的人群一边独自猛啃书本,出工的时候则默默地思考。

或许因为方法的原因,我居然豁然开朗,许多原本糊涂的东西竟然一下子明白起来,在感叹思维奇妙的同时,难免要悔恨,何以专心读书的时候会那么混沌不清。

悔恨归悔恨,毕竟增长了我的信心,便是自那个时候,我养成了睡前必要读书否则便无法入睡的习惯。

应该说,那一段我读书的成效是明显而又扎实的,之后不少的考试都得益于那个阶段。

人绝不是索群寡居的动物,集体活动的时候必要融入群体,否则就会落单。

人当然都不希望落单,但不落单必要建立在水平相当的基础上。象我这种,必要落单,落单便会受到排挤。

因此,尽管我自觉事实上也是我的工作量和工作质量并不任何人少,但大家还是明显地不希望跟我分到一个组,尽管大家对我的行为因为我的落魄还是能够理解的,终究是一个只会读书的人,在农村,只会读书便意味着无能如同废物一般。

这样的结论当然只能隐含在“只会读书的人”里面,除了一惯喋喋不休的我爹,没有人会真正讲出口,但我确能强烈地感受到,人们的目光里充满了不屑。

对于这样的结论,我甚为不服,只觉自己并不亚于他们当中的任何人,而且虽经过了百倍地努力,却仍无法改变人们的看法。

或许要改变人们的看法真的很难,因为我越是严格要求自己越容易出错:不是锄地的质量不够高不够快,就是锄倒了超过规定数量的禾苗。

事实上,在他们的不屑中,我的提高确很快,只要自己憋足了劲,不仅锄地的质量慢慢地有了保障,速度也渐渐地能够赶上甚至超过他们,但他们还是要不屑,因为我通常要如同散了架地累,而他们却能忙中偷闲地说一些直露的无疑是低级趣味的听起来就让人脸红的荤话,虽然有时脸上难免也会挂着汗珠,却是一身地轻松。

尤其碰上了运粪之类的力气活儿,我铆足了劲儿决心不输于他们,所以每次都把粪筐堆得老高。

这是一个可以比数量的活儿,一天下来,我累得已无法站立,数量却还不到每次都不满筐的他们的一半,他们便掩着嘴偷偷地笑。

我认真地总结着,总试图要超过他们,却被安排到了生产队的饲养室去做饲养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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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养员的工作被公认是队里的肥差,据说不仅活儿轻松,而且可以从牲口身上揩油儿,我便经常看到原来的饲养员神色慌张地往家里带一些麦麸之类的牲口料。那个年代,连麦麸也是缺乏的,搀上粮食足可以抵饭。

但这活儿多是由队里一些老弱病残来担任,原来的饲养员便是村里出了名的痨病,他死了,队长便决定由我来做,那个时候,队长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管着上百口人的吃喝拉撒,他的话无疑就是圣旨,任谁都不能辩驳。

我终究是个读过高中的人,绝对服从的意识淡,这虽是个肥差,却毕竟把我列入了老弱病残的行列,我坚决不干。

这时候,支书这个村里的最高长官找到了我,他说,隔行如隔山,读书与干庄户是不同的,活儿轻点儿有什么不好?腾出时间来不妨多读一点儿书。这是我的意思,也是我之所以没让你去当兵的原因,多锻炼锻炼,实在不行就去村里,村里正缺你们这样的文化人。

即使到村里,象我这种差一点儿就能上大学的人也是不甘心的,我原就不甘心呆在村里。但既然支书发了话,我便只有委曲求全地先干下了。

不料,支书和我谈话的消息不胫而走,村里便疯传这是支书对我送礼的回报,有人便私下里给我起了“大礼包”的绰号,并很快叫开了,有的年龄相仿的人竟敢当面开起了我的玩笑。

人是不能落魄的,落魄必要受委屈。这是我当时最真实的想法。

但我必要有“劳其筋骨饿其肌肤”的勇气,所以便不去计较这些在我看来绝不上档次的讥讽,只顾偷时间读书,虽然难免也会偶尔地泛起“难道这便是支书对我的回报吗?果如我娘所说的拿人东西必要为人办事吗?”的疑问。

只要能够一丝不苟地对待自己的公心,工作就没有肥瘦之分。我娘啰哩啰嗦地跟我说了许多话,讲的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她再三告诫我,只要是你的东西不争不抢也是你的,如果不是你的再争再抢也白费。人哪,可以欠钱欠粮只要能够还的什么东西都可以欠,唯独不能欠良心债,要不然,一辈子都不得安宁。

我爹我娘对我的这种教育可谓渗透到了骨髓一样根深蒂固,因此,这个村里人众说纷纭盛传着的肥差,除了让我有时间读了大量的书为以后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之外,并没有让我获得村里人认为的立即就能反映到嘴里的那种现实利益,相反地,终日里面对的尽是些只会低头吃草饮水冷不丁就会吼叫一声惊得人心神不宁的牛驴之类,很快就让我感受到了无边的寂寞。

人一天两天不说话尚且能够忍受,日子久了,难免就要烦躁、不安、甚至莫名其妙地恐惧,更何况一个受过高中教育的当时仍少见的文人呢。

只有到了这一刻,我才真切地感受到了“人至少要有一个朋友”这句话的贴切含义。但狂妄又在让我不停地否定着这句话,在我看来,无论如何枯燥的工作,只要换上有能力的人去干,照样可以干得有声有色。

这样想的时候显然已经加了情绪,为了排解这寂寞,我恶作剧地给这些畜生按公母起了一些诸如“二大爷”“三大娘”“四婶子”之类的名字并加以推广。

憨厚的队里人不明就里也跟着叫,叫着叫着便发觉不对,于是就群起而攻我。

我便强辩道,这是我给它们的编号,谁叫你们跟着叫哩?

队里人便赶着追我,非要给我扒光了裤子。队里人说到做到,我当真害怕了,他们就让我求饶,我便故作求饶。

如此琐屑小事儿,队里人自不会往心里去,见我求饶,常常会一笑了之。

这便是我难得一见的快乐。快乐是能够蔓延的,直到他们牵着牲口离去了好久,想起他们跟着叫“二大爷”“三大娘”的那副认真的模样,我仍禁不住要笑,这笑居然能够持续整整一个上午。

人的出轨,常常因为古怪的心理儿。我的这种自寻其乐的快乐靠的是人的想象,如此单调的生活,想象总有枯竭的时候,而想象一旦枯竭,如此地快乐就会变得象线一样单调,单调必乏味,不自觉就会重又坠入寂寞的深渊。

生活可能总在有规律地反复,独这寂寞反复不得,因为反复会让之层层加码。

且不多絮叨我这种无疑多变的心理儿,单说忽有一日,我突觉委屈,象我这种文人居然在与一群畜生为伍岂不可惜?想着,差点儿掉下泪来。

委屈之中却又意识到,我所干的确系肥差,因为那个时候尚缺少机械,不少重力活都是靠畜生来完成的,畜生的力有大小,单是派畜生便可以讨一份儿人情,更重要的是,正是活儿重的原因,这些畜生的待遇与人比起来似乎并不低,除了草料之外,还有堆积如山的细料,这些细料足可以填充人胃,而且队里的管理是相当松懈的,几乎完全在靠我的自觉。

畜生不同于人,吃多吃少是无法考究的,从队长训斥我给畜生喂少了细料的情形看……意识到了这一点儿,贪欲便夸张起来,有了贪欲就会觉得一切都那么顺理成章,而且绝不会有被发现的危险,更何况自己去找支书……自又想到了那两瓶酒给我带来的“大礼包”的绰号。

不要小瞧了它,那可是我家大半年的油盐酱醋钱,难道我就不应该赚回一点儿吗?越想就越觉得亏,越觉得亏就越觉得赚一点儿是正当的应该的,或许支书也是这个意思。

思想不停地斗争的结果,让我终于做出了决定,之后便是时机和方法的问题。——夜间反不如白天大伙儿出工的空当儿,那个时候不同于现在,吃了晚饭无事可干就会串门,被发现的机会就大。

总算打定了主意,临到动手时却又突然反悔了,“这完全不应该”象响雷似地不停地在我耳边盘旋着,那一刻,我的思想转得飞快。

这时候,队长再次来借细料,他嬉笑着说自己娃多,个个象小猪崽一样能吃。队长经常来借,却从不见他还。对了,我何不借呢?借是无可争辩的一个理由。

队长离去后,我便借了队长两倍的细料。虽然我坚信绝不会有人发现,但那份儿不可言喻的慌乱却始终象蛇一样在噬咬着我,我破例没有回家吃午饭,直至夜深了,我娘赶了过来。

她狠狠地剜了我一眼,却怕人听去似地没有说什么,只是把烫似的我“借”回家的细料重又倒入了队里的大堆,而后又仔细地端量着,唯恐被人看出什么似地又整了整。之后,她给我留下了饭,叹了口气,贼一样地离去了。

我仿佛受了雷击,呆呆地木木地象是失了思想的木头人。许久,缓过神来,才发现我娘可能因为慌乱把我家仅剩的一包粮食竟也带来了分明遗失在细料堆旁。我瞄了一眼,怕咬似地动也不敢去动。

这时候,我娘又回来了,她安详地拾起我家的那包粮食,用手轻轻地拍了拍,怕是沾了集体便宜似地,说了句“吃饭睡觉吧”,临走却又回过头叮嘱道,记住,不要愧对良心。

我应着,不知所措,被我戏称为“三大娘”的那头畜生居然不偏不倚地给了我腰部一蹄子,虽不重,我还是哎吆了一声差点要晕过去,也算是对我的惩戒吧。

这也是我后来腰部总不知吃力的原因,但我从来都羞于提起,当时我甚至没有去看病,即使后来不得不去诊治也只是说偶尔受了撞击,医生便疑惑地看着我,而我便做贼似地低着头涨红着脸。

与大家相比,我的行为或许有些琐碎,但我敢断言,由此而引起的心灵震颤丝毫不会亚于大家。

这是我的一个因为压力而思想急剧变化的时期,压力是无形的,常常由于长期的能量积累而形成,而非因为某一个单独的事件或某一个互不干联的人物。

压力的大小取决于取决于能量的积累,不能片面地去看表面的现象,有时候表面上最放松的时候却恰恰是压力最大的时刻。

在这样的时刻,如果不能准确地因势利导,往往会以某一个偶然的事件为诱因而把自己导入迷茫。

我便实实在在地经历了这样的过程,从表面上看,干着队里人人都羡慕的肥差,我无疑是幸福的,但我的思想实已混乱到了极致,尤其是次日早晨,我分明看到了队长冲我诡秘地一笑。

事后想起来,他的这一笑必是因为他借细料的事儿,而我当时显然把其错认成了因为我的行为,心里难免要惴惴不安,一直持续至夜间,竟犯起糊涂来。

夜,常常有夸大的功能,由于夜的作用,我整个人都扭曲得变了形。——难道这世上当真有另一个世间在冥冥之中主宰着我们吗?我不停地问着自己,祸事便来了。

迷迷糊糊中,踢了我一蹄的那头被我叫做“三大娘”的母牛死了,我虽甚觉痛惜,但拗不过大家吃牛肉的热情,也分得了一碗,却实无法下咽,便悄悄地倒了,而后在那个地方立了一个坟,并树了一块写着“三大娘之墓”的墓碑,徒招致大家一场哄堂大笑,而且我的那位三大娘竟然哭嚎着闹到了家里,任我怎么解释,非要说我咒她早死不可,直到我答应给她搞二斤麦麸才肯罢休。

暂且放下这些细枝末节,且说那个时候,队里人难得吃一次肉,如果说“三大娘”的死,队里人还醉心于鲜美的牛肉,待“二大爷”“四婶子”相继莫名其妙地死去,人们关注的不再是肉的分配问题,由于队里几位爱惜牲口的老者的挑拨,已是群情汹汹,叫嚷着非要查清死因——毕竟重力活还要靠他们。

其实,用不着他们叫嚷,我也必要查清,好好的就这样死了,我难辞其咎,而且最难过的当然要数我,可“二大爷”“四婶子”的死因实在太过蹊跷,竟连公社的兽医也无法说清,他们当然也得了支书送给他们的一大块肉。

这事虽终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却已经是多年以后的事儿了:原来,支书的老娘临终前唯一想的便是象年轻时一样美美地喝一顿香菜渣加牛肉汤。

支书是孝子,不肯忤逆了老娘的心愿,便让总向自己表忠心的队长去想办法。

队长虽有些犯难,但支书交待的事儿必是要办的。可牲口终究是用来代替人力的,他不忍心又实在没有办法,便选择了已进入老龄期的三头,在它们的食物中做了手脚。

村里有不咎既往的传统,真相大白时,不仅没人再去追究责任,反成就了支书的孝名。

但在当时,我却无法过关:队里接连办了我五天的学习班,说是学习班,其实就是禁闭,因为根本无人给我讲课,只有队长隔天就有气无力地让我说明原因。

连兽医都无法说清,我又如何知道呢?我再三分辩,便被认为态度不老实。

队长便代表队里实际上他没有跟任何人商量就作出了如下决定:一是免去我饲养员的职务;二是扣发三个月口粮;三是停工一个月。

三个决定中的前两个倒不重,既出了如此大的事故,接受处罚自是应该,我也能心甘情愿地接受,更何况到年底队长或许因为我掌握了他“借”细料的事实或许出于良心发现但当时我是必须感恩戴德地他以忘记了为由没有扣发我的口粮。

最重的却是这第三个,大家知道,当时分钱分粮靠的是工分,倘若不出工了,就没了工分,没了工分就等于断了生路,任谁都知道当时正是挣工分最多的忙季,尽管到年底队长同样没有扣我的工分。

但这都不重要,更重要的则是连饲养员也没得做了,只要人家一提及这事儿,就知道我在受处罚。

那年月,面子极其重要,倘若没了面子,比忍饥挨饿更要不得,尽管忍饥挨饿同样会让人不舒服。

实际上,从我做饲养员那一天起,我就觉没了面子,居然连饲养员也做不好,我认为,自己当真无用之极,难怪原本络绎不绝地上门提亲者突然不见了,其实不少人已经在背地里笑话我,这个所谓的文人恐怕连媳妇也讨不到了。

象我娘这个年纪的农村女人最讲究现实,愿望最大莫过于一家人守在一起宁肯穷些只要平静地生活,儿子当然要顺利地找一房媳妇以便完成传宗接代大任。

正是因为她的这种现实性,眼光便放不远。

其实,人都是受欲望支配的,永远无法摆脱现实的局限,因为现实总要比那些天花乱坠的却是虚无缥缈的东西更实在也更有说服力。因此,除却一些大智大勇之人,人都是现实的。

所谓的现实,即要被眼前的利益和困难所迷惑,而无法突破这样一个或许能够称得上定律的事实:置身事外劝说别人的时候,常常有满腹的道理能够洒脱地去说甚至可以慷慨激昂,而事若关己则必乱。

在我娘看来,我面临的形势无疑是严峻的,是个足能够撑破了天的大事。——一个读过高中的文化人居然找不到媳妇,我娘当然不信,但现实却显然让她乱了起来:她四处托人给我说媒,又四处因为我的表现而碰壁。人乱就不能冷静视事,岂不知媳妇就在眼前。

媳妇便是阿秀。关于阿秀,前面已有详尽的讲述,在这里只讲前面未尽之事。

我和阿秀是小学同学,任我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居然能与这个只读过三年小学就辍了学的女人成就了婚姻。

或许这就是缘分吧,男女之间如果有了缘分,勿需千言万语,只要一个眼神,彼此就能心领神会。

我们的故事必须要追溯到我刚落榜那会儿,而且这里面有个容易被人忽视的事实:最平凡不过的人不易招人注意。

高考落了榜,我无疑成了村里最平凡的一员,除了酒包饭足之后偶尔地提及,没有人会再去关注我这位甚至连社员也无法做好的人。这也是我和阿秀之间的关系能够得以掩饰这么久的根本原因。

其实,我们之间,绝对是一次偶然。那是一次最常见的锄地,任我怎么努力,又落到了别人后头,便不由自主地去看前面。

前面是阿秀,这位一惯遥遥领先的女人居然只落下了我不到一箭之地,此刻她正在回望,四目相对,她嫣然一笑,脸却先红了,目光也在迅即地逃离。

她的笑甚是好看,但那会儿还绝想不到爱情,只是觉得好看,便要禁不住去看。

或许因为她注意到了我,所以便经常地回头,于是就经常地发生四目以对相视而笑的事儿。

渐渐地便心意相通了,但我们甚至没有说过一句话。

之所以要这样说,因为逢到锄高杆作物的时候,她总会回头助我一段,才让我不致于落后别人太远。

出于感激,休息的空当儿,我总喜欢立于她身后,而� �也不再喜欢凑热闹去家长里短地说疯话,总是冲立于身后的我无声地一笑,然后便手托双腮静静地望着天空。

那一阵子,我注意到她在经常地换衣服。尽管她家的条件稍好一些,衣服却跟村里其他的女人一样,并不多,也就不过那么三两件,却甚是熨贴得体,与同龄女人比起来,显得干净利落,让人怎么看都觉得舒服。

某一次,因为热,她习惯地解了领扣,我意外地瞧见了她的****,那是洁白透明的一片!

3

我不清楚自己何以会突然间变得如此庸俗下流,忍不住便要看看再看看,差一点儿就引来了大家质疑的目光,而她却浑然不觉。

感官的刺激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因此而引起的心理变故——自打见了这一幕,我一整天都在想象猜测,她的****,分明就是两只可爱的小白兔,不停地在我眼前晃,晃得我浑身躁热不止。

这是一种煎熬,苦苦地熬过了白天,天一黑,我便照例来到了村东的小河旁。

这是我高考落榜后觅到的唯一能够让自己冷静下来的场所,河里是浅浅的流水,偶尔有渺小的却成群的河鱼嬉戏着游过;河旁则是树龄不大的垂柳,枝条已然能伸进河里,无数次地打破河水的平静;垂柳之下是水草,柔且滑,绝不致于弄脏了衣服,人可以毫无忌地坐到上面,思天想地任思想自由地飞翔,倘若累了,不妨仰躺到上面,两眼紧盯着夜空,或数星星,或干脆什么也不想,任由柔草把自己揉进这苍茫的夜之中,嗅觉自也不会闲着,享尽柔草带有浓烈甜意的芳香,任由时间飞快地流逝。

人只有在丧失了时间观念的那一刻才是最幸福的,其中有一股莫名其妙地却是难得的惬意。

就这样或坐或躺着,我先是感觉到有一双手伸进了自己因懒得理发而已明显偏长的头发中,继而便听到了顺畅的却因为紧张而故意压制的呼吸。这便是我第一次近距离接触的阿秀,象梦一样悄悄地降临。

女人永远要比男人细致,这或许也是女人之所以为女人的重要原因。这个不动声色的女人,居然能够猜透了我的心思。

按说被人猜中了心思应该是极为难堪的,我却丝毫感觉不到,相反地,她肯定是羞涩的。

我无法详尽地描述自己当时的感受,只觉得她的到来既是意外又是意料之中的应该,伴随的是我喉咙干得痒痛的激动。

我们的话显然不多,随着她一句“你们读书人真会享受”的感叹,我只说了一个字“坐”,便已觉无话可说。

她离我远远地坐着,专注地看着自己的手,或许在体味我头发的味道,或许在自责摸我头发的荒唐,初涉情字的男女之间就这样默默地坐着,原也不需要多少话,便因为满足,应该就是难得的享受。

但夜已分明地把她的肌肤折射得耀眼起来,这是一种令人无法抵御的诱惑,开始让人躁动不已,显然经过了理智地再三约束,许久,随着不知是谁的一句“难道我能吃了你不成?”,两个人便慢慢地靠拢了。

她的头发,她的未加任何修饰的反而更加诱人的原始的体香,无疑都在勾引着我。

或许真正的爱情原就不需要理智,当感情再三冲动的时候,理智已变得相当脆弱。尽管我仍不敢相信眼前的女人将会成为自己的老婆,我还是吻了她的唇,热烈得早已失去自己。

吻她的时候,我的手在不安分地游动着,手、脸、脖,由于没有遭到顽强的反抗,又游上了她的胸,圆圆的滑滑的……一切尽如想象,而且油滑湿润。

折磨,无异于折磨!或许爱情就是男女之间的彼此折磨。这便是我当时的感受:魂游魄外,让一切都变得静止。

突然,她坚决地推开了我,嘴里慌乱地自语着,这是不可能的。

我自能领悟她所说的“不可能”,我们之间确有太大的差距,起码我这样认为,念及此,难免要郁郁不知所措。

这种事原就说不清到底是谁先勾引了谁,“勾引”在村里人眼里显然是至关重要的一个词,只要遇上类似的事情,必会习惯地有此一问。

因此,我们做得极为隐秘,几乎瞒过了村里所有的人,难怪她爹娘会自作主张地给她应下了邻村一位兵哥的亲事,据说这位兵哥已经考上了军事院校,铁定了是吃商品粮的公家人。

更可怕的是这位兵哥竟也是个情种,只看了媒人传递的相片,便非要屈身娶她做老婆。这是我们交往中的一个意外,而且是个极大的意外。

待她找我商量时,由于自卑,我便坚决地劝她从了父母。

她当场就哭了,哭得甚是伤心。

说实在的,当时,我们都以为我们之间的交往不会有什么结果,因为我们原是毫无目标的,但仍禁不住要交往。

明显地,由于我的迟疑,我们之间的交往变得如同一场马拉松比赛,让人身心俱疲,怨不得她爹娘会受了人家的彩礼日后还要加倍地赔偿。

按照村里的规矩,受了人家的彩礼就算订了亲,而且只要订了亲,女方终究要成为人家的新娘。

我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是否有违道德,但我们的交往分明已突破了道德的限制,不会受到任何外来条件的干扰。

恰如此时,我就如刚才所说地出了事,加之兵哥的加入,让我的自尊遭受了最严峻的考验。再三地劝她从了父母遭到拒绝后,我便长时间地不再见她。

关键的时候,女人往往比男人更能不顾一切。在别人的讥笑中,她大胆地迎了上来,竟然敢在公众面前大胆地象城里人那样挽着我的胳膊。

这在当时的农村几乎是不可思议的,让我们迅速地成为村里人的众矢之的。当然这里面也有个起因,就在我再次劝她的那天,被队长意外地看到了。

队长是个快嘴,两个未婚男女在一起尚无法说清原因而且毫无娱乐项目的年代,很快就会成为村里的头号新闻,尤其是再次看到队长留在印象里的那种诡秘地笑,我便不由自主地感到后怕,而她却突然搂着我狂吻起来。

接吻是一项有氧运动,能够把一切融化,这便是爱情必要自接吻开始的真正原因。

她的这种大胆的行为,让责难铺天盖地而来,连那位兵哥居然也给我来了信,声称我若要破坏军婚必要追究。

我终究是个受过高中教育的文人,具备起码的法律知识,靠吓是吓不住的,更何况我还有我娘不遗余力的支持。

根据我的记忆,为了帮阿秀她爹娘还清彩礼,我娘大概借了七七四十九户人家。

或许当真如我娘所说,不要去相信流言蜚语,流言蜚语多因为嫉妒,嫉妒甚至能产生仇恨。

至于到底谁勾引了谁,我至今也无法说清,或许婚姻就是一个说不清的结。

这也算是对前面讲述的一个补充吧。我们实在没有必要费尽口舌去做无谓的重复,在这里,我想重点讲一下婚后的感受。

——在我们村里有句“丑妻小棉袄”的劝人话,说的实际上是男女在家庭地位上的关系,由于丑,才让男人在家庭中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我实在不敢恭维现代家庭中的那种倒挂的男女关系,维护男人的尊严应该是女人的职责和美德。我认为,家庭中的男女关系至少应该是平等的,尤其是女人,绝不可以凌驾于男人之上,所以,对于女强人只能远远地钦佩,而绝不可以娶作老婆。

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老天后来偏偏赐了我一个女强人,也算是老天对我的惩罚与公平吧。

现在想起来,尽管我当时无疑是犹豫的,而且有爱情中的嫉妒成分在作怪,能够选择阿秀确是我的福分。她几乎能够容忍我所有的缺点,浓烈的旱烟味、刺鼻的脚臭、整夜整夜地读书耗油……逢到夜深,她至少会给我一杯清茶,轻轻地揉着我的肩,或是煎一个过节也不舍得吃的鸡蛋。尽管她识不了几个字,但对于文化是向往的,她说读书费脑,要多补补。

应该说,正是因为对于文化的向往,她崇拜我,这恰恰便是夫妻之间最朴素的情感。只有存了崇拜,才会甘于奉献,所有的奉献都是无私的不求回报的,构成了共同打拼生活的基础。

可以说,正是因为阿秀,让我充分享受到了读书的乐趣,才有了能够考取全公社第一名好成绩的基础。——男人是需要被人欣赏的,这种欣赏往往能够成为男人的动力。因此,不要说村里人说,连我自己也认为,能够如愿地改变令无数人无可奈何的命运是沾了阿秀的光。

噢,对了,我是在结婚后不久就得到了公社招考民办教师的消息,消息当然是由支书传来的。

由于我的所谓劣迹,他显然不想让我再进村里,便迫不及待地告诉了我这个消息,也算是对那两瓶酒的回报吧。

******,强争不压命。此刻,我大脑里突然冒出了这句村里人的俗话,而且觉得非要一吐为快,连我自己也有些莫名其妙。难道会与下面的讲述有着牵强附会的联系?因为存在就总有存在的理由。

只有到了今天,我才可以放心大胆地说,没有教过书的人就不会真正地体会到读书的乐趣。

教书与读书是截然不同的,读书只停留在“读”上,而教则非要把一些生涩难懂的东西变成自己的话说出来让别人理解,这是一个十分不易的过程,但越经历这个过程就越容易体会到读书的乐趣,乐趣实际上也是一个过程。我说这句或许有点极端的话,便是从这个角度讲的。

如果非要把自己的读书划分为几个过程,那么在我教书之前便是一个为改变命运而打拼的过程,这个过程只有辛苦而丝毫没有乐趣可言;只有在当了教书匠之后,自觉命运发生了转变,也有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和自尊,读书才真正变成了乐趣:泡一杯浓茶,点一根烟,悠闲地翻开书,从第一页开始读起,那绝对是一种享受。

享受如果独享,只能是享受的最低档次,而如果一本书读完,有舞台能够宣泄一下,谈一下感受,批评一番书中的观点或者评价一下作者,则应该称之为境界而非档次了。

教书匠的职业无疑便为我提供了一个这样的舞台而让我信心十足,热情为之空前高涨。

忽有一日,我突然厌倦了读书——我不仅已经丧失了完整地读完一本书的耐心,而且只要见到书就会本能地反感。

其时,我已与丽萍结了婚,而且正是她飞黄腾达之时。

不该呀!读书,毕竟是陪伴我经历前面讲述中所提及的一系列挫折的一件事,我当然要迫不及待地去找原因。

起初,我以为可能是教案做多了的原因,必是这些多少年来并无多大差别的教案让我厌倦了。

渐渐地,我发觉自己错了,其实这些教案有着不少的变化。既非如此,必另有隐情。

按说已过了不惑之年,应该不难找出其中的隐情,事实上,不仅隐情没有找到,反而愈加糊涂了。

莫非感情出了问题?我反复地问自己,仔细想想却又不是。——难道女人就不该有自己的追求?要知道,酒足饭饱之后,人生最大的幸福就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阿秀的努力便算不得追求?那肯定也是一种追求。

我知道,在感情问题上,不能也不应该总做无原则的对比,但我不能自抑。——阿秀的爱是无私的,这种无私显然把我所有的缺点都无原则地夸张成了优点来爱,而丽萍对我苛刻的要求,按照她的说法,是要我克服掉身上所有的农民的陋习,象城里人一样文明。

城里人确有不少文明的东西,但同样也有陋习。无论怎样,追求文明总不是过错吧,难道便不是爱?只不过丽萍的追求有些过,常常会给人难堪,但与阿秀苦苦地打拼生活比起来,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

必定无疑地,我也在悄悄地起着变化:明显少了些锐气,多了些宽容,尽管我仍时常会有心有不甘的冲动,却毕竟到了理智能够战胜感情的年龄。

原以为平息了与女同事的风波之后自己会有所好转,却依旧无法跳出厌倦书本的怪圈,尽管我能感觉出自从厌倦读书起头脑已在明显地虚弱,事实上,与女同事之间的事儿也发生在此之后。

大家完全可以想象,长期作为精神支柱的读书突然间就厌倦了,一时间不知自己要做些什么,难免要空虚、寂寞、甚至恐惧:人的心里有一个象储藏间似的室,必要足足地盛满,倘若空了,必要引起情绪的激烈波动。这或许是人出轨或者不快乐的重要原因。

于是,我便向古人身上去找原因,因为不少问题都可以从古人身上找到答案,但或许咱们的问题太过琐碎,古书上竟然没有发现记载。

人类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便是趋向性:一个人的时候往往会孤单,譬如做错了事儿,倘若有两个或多个人都做错了事,常常能够心安理得。

我此时的心态便完全暴露了这个弱点,横向的人与人之间关于弱点少有人会说只能凭由此及彼地推测,如果明白心同此心的道理,推测尽管有不肯定的因素,也是可信的,其中的作用理所当然地比不了古书,若是古书有记载便是实在的证据,古人尚且如此,我又为何不可呢?心必能稍稍安稳些。

古书上虽没有明确的记载,但还是应该感谢古人对人年龄的划分,所谓的不惑的称谓无疑是恰当的,只不过怀疑少了,仍难免要搀杂着必然的不安分,当真到了知天命的年龄,躁动或许必然便少了。

既称之为不惑,应该已懂得了变通,只不过此时的变通仍甚是勉强。既然是厌倦的东西,又无可奈何,不妨随他去,自由地去做喜欢的事儿。这或许便是一种变通,其前提便是勉强地把有些事情看淡,偏偏我又找不出除了读书自己还喜欢什么,又能做什么。

这便是当时实在的我,没日没夜地看电视成了我似乎唯一能做的事,却只关注其中偶尔的情节,至于故事的大概则常说不清。

据有关研究表明,一个人每天看电视的时间如果超过了八个小时就被列入了懒汉的行列。

按照这个理论,我显然已成了懒汉。

表面上看起来,我或许是逍遥自在的,却同样的辛苦腰与颈都在隐隐的作痛。

难道已提前进入了多病的年龄?难道我这一生便如此了吗?不觉惶惶然,这时候,有一个声音在清晰地问。

因为四周已陷入了寂静,即使最轻微的声音,也能巨雷一样震人心魄。

我募然惊醒,仿佛找到了答案:看来,一切都可以静止,唯独思考不能,这是一项能够产生答案的运动。

说到这里,教授便不再讲下去,摇着头,显然结束了自己的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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